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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出台物资采购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日期:2016-08-18    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

国际石油网

2016
08/1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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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巴陵石化 物资采购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最近,巴陵石化发布《物资采购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该细则依据《巴陵石化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制定,旨在强化大宗化工原料和其它各类物资采购供应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供应行为。

该细则明确,物资采购违纪违规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巴陵石化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以及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行为。责任追究遵循有责必追、宽严相济、处罚并用原则。即对违反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责必追,既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也追究相关管理责任。对主观故意违反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从严从紧处理;对非主观故意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事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依规从宽处理。对违反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仅纳入绩效考核,也可按照权限和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细则明确,依据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由专项调查报告以及其它方式综合确定损失等级,分为一般损失、较大损失、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四个等级。责任追究范围包括计划环节违纪违规行为、采购环节违纪违规行为、过程控制及收发货环节违纪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纪违规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直接责任人为直接实施物资采购违纪违规行为或对物资采购违纪违规行为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包括业务经办人员,做出决定,指使、纵容物资采购违纪违规行为的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两类。相关责任人为对物资采购违纪违规行为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的单位主管、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以及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的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

该公司物资采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包括绩效考核、组织处理、政纪处分,可单独适用,也可一并使用。物资采购违纪违规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的16种情形,该细则也作出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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