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忠高速仁贤服务区(左、右)加油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侯选人,现将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和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招标人或市交委投诉有关情况。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颁布)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28日
监督单位:重庆市交委 023-89183097 023-8918322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