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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2017年科尔沁、奈曼、张强变电所及线路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10    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国际石油网

2016
12/1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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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辽河油田 中国石油 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辽河油田2017年科尔沁、奈曼、张强变电所及线路运行维护

项目编号2016-0172755-LHYT-0009619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条件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河石油勘探局电力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奈曼地区:66/10kV变电所1座,主变容量1*6300kVA+1*5000kVA;66kV线路1条10km;10kV线路3条25km;配电变压器112台。科尔沁地区:66/10kV变电所3座,主变压器容量分别为1*1700kVA+1*3150kVA+1*5000kVA;66kV线路3条124km;10kV线路13条175.6km;配电变压器247台。张强地区:66/10kV变电所1座,主变容量1*5000kVA;66kV线路1条32.5km。 2.招标范围:奈曼、科尔沁、张强地区线路带电的情况下定期进行巡视维护,暴雨、强风、强降雪等特殊天气进行特殊性巡视,故障发生时进行故障性巡视。变电所运行操作等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4.实施地点:科尔沁、奈曼、张强地区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2016年W第162503号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奈曼、科尔沁、张强地区线路带电的情况下定期进行巡视维护,暴雨、强风、强降雪等特殊天气进行特殊性巡视,故障发生时进行故障性巡视。变电所运行操作等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4.实施地点:科尔沁、奈曼、张强地区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2016年W第162503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需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服务人员具备满足服务要求的持国家能源局颁发的高压电工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低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条件,且提供服务人员在投标单位的五险一金证明材料。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能够从事较大强度的体力劳动,具备登杆作业条件。 5、投标人需具备66/10kV变电所运行、66kV线路维护三年及以上管理经验的业绩。 6、投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节假日除外)办理完成辽河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签约主体合格证方面证件。 7、投标人需了解该地区地形地貌,提前熟悉变电所位置及线路走向等。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2-09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2-16 16:00:00.0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6年12月 9 日至2016年12月 16 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请公司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发售,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2-28 14:00:00.0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 28 日 14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121 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帐号:2105017301080000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注: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缴款凭证,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可单独密封并随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文件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 开标

招标人:辽河油田电力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开标时间:2016-12-28 14:00:00.0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21 室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邮编:124012

联系人:迟先生/刘先生

电话:0427-7305807 \7305805传真:0427-7305803

电子邮件:chirui@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账号:21050173010800000023

附件

   1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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