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9718.12元上调为9812.34元,每公升由7.22元上调为7.29元,每公升涨0.07元。
92号汽油每吨由9206.64元上调为9287.40元,每公升由6.84元上调为6.90元,每公升涨0.06元。
89号汽油每吨由8681.70元上调为8762.46元,每公升由6.45元上调为6.51元,每公升涨0.06元。
-35号柴油每吨由8353.80元上调为8437.10元,每公升由7.02元上调为7.09元,每公升涨0.07元。
-20号柴油每吨由8068.20元上调为8151.50元,每公升由6.78元上调为6.85元,每公升涨0.07元。
-10号柴油每吨由7699.30元上调为7782.60元,每公升由6.47元上调为6.54元,每公升涨0.07元。
0号柴油每吨由7270.90元上调为7342.30元,每公升由6.11元上调为6.17元,每公升涨0.06元。
(二)昌都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11037.20元上调为11131.42元,每公升由8.20元上调为8.27元,每公升涨0.07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0444.96元上调为10525.72元,每公升由7.76元上调为7.82元,每公升涨0.06元。
89号汽油每吨由9852.72元上调为9933.48元,每公升由7.32元上调为7.38元,每公升涨0.06元。
-35号柴油每吨由9758.00元上调为9841.30元,每公升由8.20元上调为8.27元,每公升涨0.07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424.80元上调为9508.10元,每公升由7.92元上调为7.99元,每公升涨0.07元。
-10号柴油每吨由为8996.40元上调为9079.70元,每公升由7.56元上调为7.63元,每公升涨0.07元。
0号柴油每吨由8496.60元上调为8568.00元,每公升由7.14元上调为7.20元,每公升涨0.06元。
(三)阿里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11562.14元上调为11656.36元,每公升由8.59元上调为8.66元,每公升涨0.07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0942.98元上调为11023.74元,每公升由8.13元上调为8.19元,每公升涨0.06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0323.82元上调为10404.58元,每公升由7.67元上调为7.73元,每公升涨0.06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0424.40元上调为10507.70元,每公升由8.76元上调为8.83元,每公升涨0.07元。
-20号柴油每吨由10055.50元上调为10138.80元,每公升由8.45元上调为8.52元,每公升涨0.07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603.30元上调9686.60元,每公升由8.07元上调为8.14元,每公升涨0.07元。
0号柴油每吨由9067.80元上调为9139.20元,每公升由7.62元上调为7.68元,每公升涨0.06元。
二、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上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
四、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五、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