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广州市环保局向
广州石化颁发了排污许可证,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排污管理合法合规的要求。
2017年8月22日,国家颁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要求年底完成
石化行业的排污许可申领工作。本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涵盖所有炼油、化工生产装置、环保装置、设施及辅助储运、动力、供排水、火炬及其他公用单元。填报内容涉及生产原辅材料、产品产量、工艺技术、主要设备、储罐、设施、产排污环节、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限值、排放量、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及政府要求等内容,申报工作量大、计算过程复杂、时间紧。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广州石化成立了排污许可证工作组织机构,相关单位、部门及各装置近80人组成工作团队开展工作。10月底,完成申报资料并提交广州市环保局审核;11月份,广州市环保局组织两次审核讨论,并于11月29日-12月5日进行网上信息公开。
本次排污许可证载明了广州石化所有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工艺和排污节点信息、原辅材料和燃料信息;注明了废气、废水产污设施和产污环节;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雨水排放点的地理位置、排放污染因子、排放许可浓度限值、排放许可总量等信息。此外,排污许可证还规定了各排放口自行监测要求、生产过程管理、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以及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