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建规划确认
(一)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范村S260北侧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35#编码阳5#规划点,现由清远中航石油有限公司投资的清远中航石油有限公司阳山范村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二)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通儒村江滨路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38#编码阳8#规划点,现由清远市中恒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投资的清远市中恒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阳山通儒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具体选址时,请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扩建规划确认
(一)五华县华都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60383号)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田布村规划点(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03#编码W 032#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2015年)》。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二)五华县平南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162号)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平南平兴街粮所左侧规划点(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21#编码W050#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2015年)》。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请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规划确认延期
(一)清远市清新县浸潭镇清连高速浸潭出口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4#编码新2#规划点,现由郑敏华、罗兴发、朱区荣、清远市清新区基层供销合作社浸潭分社投资的清新县浸潭镇五一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鉴于规划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7年1月20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惠州市仲恺区69# 湛江市S430# S445# G134# G174# 茂名市86# 101# 102# 清远市新40# 英68# 英73# 英74# 英75# 英100# 揭阳市X23# X39# 潮州市94#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7〕21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11月5日前有效。
(二)汕头市濠江区沈海高速公路濠江服务区(西行)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83#编码G15XXR_8002#规划点,现由广东省国防交通与信息动员应急保障第二基地有限公司、汕头市清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汕头市保通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鉴于国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6年11月8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韶关市乐昌1# 湛江市6# 茂名市149# 214# 揭阳市X2# X3# X7# 汕头市48# G15XXL_8001# G15XXR_8002#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279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10月15日前有效。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