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新疆油田重油公司
油田工艺研究所组织了一场承包商“大讨论、大学习、大检查、大反思”活动,安全大讨论活动由内部扩大到了外部承包商。据介绍,这是重油公司最严《HSE记分问责管理办法》实施半个月后,属地责任人行动上的第一个变化。
为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提高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4月12日,重油公司颁布实施《HSE记分问责管理办法》,对象覆盖广、问责类别细、记分类别多,被称为“最严记分制”。
记分标准中,最大亮点在于从次数到分数进行量化,坚持“甲乙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公司查出承包商或属地单位发生《重油开发公司重点事故隐患目录》内容的,对属地单位、直线部门进行分类记分;油田公司查出承包商或公司员工违章,问责按油田公司管理规定执行,同时按公司记分标准累计记分。积分以百分制,周期为一年,按照事故隐患情节严重程度分为15分至25分、25分至40分、40分至60分、60分至80分、80分至100分、100分以上6个等级记分、6个等级问责。周期内记分大于100分的,给予领导干部撤职及以上处分,给予岗位工人留用察看处分,人事(组织)科并对相关责任人组织离岗培训或轮训半年,考试合格后另行安排工作。
“记分问责根本目的是为促进属地责任人从安全意识上提升到新高度,从执行落实上量化属地管理责任,通过问责督促员工关注安全、切实管控风险。形成自上而下环环相扣,‘谁的属地谁负责’的金字塔管理模式。”重油公司副经理、安全总监伊其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