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批拟认定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公示
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和《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8号)有关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二批拟认定的17家化工园区和1家专业化工园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如对公示化工园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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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1-82593305、82593352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34号417房间
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山东省第二批拟认定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