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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含量超标300多倍 山东劣质成品油何以大行其道?

日期:2018-11-08    来源:中宏网新闻

国际石油网

2018
11/0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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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劣质成品油 硫含量 加油站

    据报道,山东东营、淄博、滨州等地多家地炼厂,专门出售不合格的调和汽柴油,部分油品硫含量达3252.4mg/L,相较于“国六”汽柴油标准,超标300多倍。由于每吨低于国标油品2000元到3000元,山西、河南、内蒙古等地的成品油采购商趋之若鹜。此外,一些厂家专门和负责拉油的油罐车司机做起私下换油的生意,以“每吨补贴1500元”,诱惑司机把罐车内国标成品油,部分替换成劣质油。劣质油品就此流入全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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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山东成品油乱象,山东省东营、滨州及淄博等地市派出调查组,进驻辖区内的涉事企业,针对低价售油逃税和产销劣质调和汽柴油等情况分别进行调查。
 
    山东问题汽油大行其道,已是公开的秘密。就在前不久,河北定州被曝存在上百家黑加油站隐匿在四合院、村舍等地方为过往车辆提供劣质油品,根据销售劣质油的老板透露,这些不合格的油品实际上都来自于满是地炼厂的山东。而且山东东营、淄博、滨州等多家化工企业,专门出售不合格的调和油,分销到河北等多个地区。
 
    事实上,早在2015年,央视就曾报道过山东劣质调和油乱象。而通过搜索也不难发现,关于山东劣质成品油乱象的报道接连不断。
 
    然而,“斩草难除根,春风吹又生”。这些劣质调和油不仅没有灭迹,反而大行其道,甚至直接进入了正规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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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化工企业本身并不具备生产汽柴油的资质和设备,但通过购买地炼厂的低标油、石脑油,添加甲醇、芳烃等化工产品进行二次勾兑,生产出非标调和油销售。而这些“非标”劣质调和油会腐蚀汽车零件,对人体造成危害,更会因硫含量严重超标而污染大气。
 
    有专家表示,由于国家标准中对于成品油规定,只要通过辛烷值、硫含量、苯含量等十几项检测标准就判定为合格的汽油,至于汽油里具体含有什么样的成分,并不在标准的检测范围之内,这就为调和汽油生产厂家带来了可乘之机。
 
    此外,低价也是一种市场优势,在高额利润诱惑下,越来越多的化工企业加入到了调和大军中,越来越多的化工原料也被偷偷地添加到汽油中。而在暴利的驱使下,很难避免一些企业不开票售油,以及一些油罐车司机铤而走险,违规“换油”。
 
    在东营垦利区义和镇和胜坨镇,分布着几十家生产劣质调和油的厂家,已然形成了长期的产业链,在当地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对此,有媒体发问:为什么长期招摇,每每能够涉险过关?为什么面对自上而下层层环保督查的高压,依然能够高枕无忧,败坏整个成品油行业生态环境?
 
    有文章指出,地下换油交易在监管部门眼皮子底下大规模进行,这其间有无监管不力,无疑是相关监管部门需要调查的方向。部分加油站对油品质量把关不严,监管部门对于加油站油品质量日常抽查的宽松,环保部门对路面车辆排放执法的缺位,让“调和油”肆无忌惮渐成气候。
 
    在此前的雾霾源调查中,汽车尾气也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污染源。燃油不达标,将增加机动车尾气中PM2.5和硫化物的含量,进而加重空气污染,这是条已经被确证的因果链。然而,一直以来,对于汽车尾气的治理,主要强调在生产端提高油品质量,缺乏一个从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全链条监管,这给了黑加油站、地下换油交易等非法产业以生存的土壤。因此,在油品质量升级的同时,监管也要同步升级,确保用高质量油品服务于大气污染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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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劣质调和油,监管部门当守土有责,全面整合环保、工商、税务、征信、公安、消防等多部门力量,对成品油形成全链条监控,对劣质调和油严厉打击。强化针对“非法成品油”的环保督查力度,对非法成品油生产、销售、消费全面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层层落实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形成“网格化”的气体污染排查力度。
 
    首先,整合多部门分管的“监控数据”,全面掌控“进口”和“出口”。目前地炼企业、成品油运输车、仓库、国有及民营加油站均有监控摄像头,危险品运输车还有GPS定位追踪,但进行监控、摄像头采集的部门众多,包括安监、消防、公安等,各个部门数据之间无法横向调取。应加快推动“大数据”的横向调取能力,全面监控整条产业链上“进出”的产品,以充分掌握炼油企业的动向。
 
    其次,规范地炼企业销售行为,从源头制止不开票油品流出,明确地炼企业出油率,高度关注低于正常出油率的企业,将其列为抽查对象。对地炼企业设置“出油率门槛”,对低于这一门槛的企业加大缉查力度,查清其产品流向,避免以次充好的情况出现。
 
    同时,质监部门对于加油站油品质量,也要建立高频率、不定期的抽查机制。环保部门更要借鉴有效经验,更多采取上路执法的手段,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抽查。
 
    除此之外,还应将产、销、供、用黑油的企业、个人纳入征信体系,将产、供、销和购买劣质调和油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用“黑名单”的威慑力形成“不敢买,不敢售,不敢用,不敢炼”的监督打击体系。
 
    唯有如此,才能让劣质“调和油”无处遁形,从市场上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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