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产品水路作业的危险性和影响不同于陆路作业,一旦发生火灾或者泄漏,救援难度大,水体污染的次生影响广。因此,危化品的装船作业历来是安全环保的重点监管作业。
扬子石化贮运厂液体码头作业区每年的装卸船作业量可达千万吨,装卸的有
原油和各种液体物料,输入性风险高。为了有效管控装卸船作业的安全和环保风险,贮运厂采取得力措施,推进装卸船作业的本质安全和本质环保。
做好船舶高液位报警设施的检查。高液位报警设施是船舶的重要安全附件,可对装卸船过程中各油舱的液位进行实时监控,当油舱内的液位超过设定值时,会立即发出声光报警,警示船岸双方人员进行异常确认及应急处置。贮运厂与承运商明确规定,必须在作业的船舶上加装符合规定的高液位报警设施,对没有加装的船只实行装卸船作业“一票否决”。每艘前来作业船只靠泊前,无高液位报警设施禁止靠泊;靠泊后派人上船检查测试,发现不完好的不予作业;加强装卸船作业过程中的巡查,防止船方有高液位报警设施而不投用。
船舶作业时甲板必须留人值守巡查。通过对大量装船事故的分析研究,贮运厂发现船舶作业时现场没有人员值守监护作业,不能在事发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加以处置,造成事态扩大,酿成事故。贮运厂出台了“码头作业船只甲板留人值守巡查规定”,邀请十几家承运商的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与船方充分沟通,力推“留人巡查”制度落实。此项规定自去年初实施,船岸联手,共同管控装卸船作业的安全环保风险。船方自己出台了考核办法,坚决执行作业时甲板有人在现场;贮运厂加强作业中的检查,特别是夜间装卸船作业的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一年来,船方人员留守甲板主动在第一时间发生输油臂漏油等三起事故苗头,船岸双方人员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有效避免了水体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