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神木市2019年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1日
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市内国Ⅵ油品全覆盖和“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计划为目标,针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市车用柴油抽检合格率为零的问题,以成品油市场整顿为重点工作任务,将2019年确定为成品油油品质量提升年,加大违法违规贩运、仓储、销售成品油行为查处力度,全面整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流动加油现象,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力争在2019年底前市内成品油抽检合格率达到95%,建立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顿重点
(一)严厉打击违规购进成品油行为。对从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市外无正规发票的成品油(走私油)通过高速公路、国省道等渠道进入我市成品油市场偷逃国家税款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依法查处违规运输危化品行为。对未经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道路运输证》等证照,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并对非法改装的车载油枪、计量器具等设备强制拆除没收。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成品油油品质量和掺杂造假、以次充好的,以及超范围经营、出租经营、缺斤少两、价格欺诈、偷税漏税、乱挂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杜绝非法流动加油车辆在国省道、施工工地、物流园区、车辆维修厂、停车场等场所随意停靠加油的非法经营现象。
(四)坚决取缔无照无证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经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工贸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证照,擅自储存销售成品油的窝点、厂矿、物流企业违规埋设油罐,一律予以取缔拆除。
(五)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行为。对未按公安部门规定实名登记查验购买人证件、单位、购买数量及用途等信息,擅自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六)依法查处违规新建、改扩建加油站(点)。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扩建加油站(点)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整治硬件设施不达标现象和环保设施不完善行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环保、消防、防雷等硬件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对双层罐改造完成,但旧库区未拆除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处。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顿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至6月30日,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排查摸底阶段(4月11日至4月15日)。制定整顿方案,召开动员会,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对成品油经营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严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之外的成品油进入流通环节,严查非法流动加油车,建立工作台帐。
(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6月20日)。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依法依规整治,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整改一个公开一个,办结一个销号一个。对涉及多部门的较大案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实行联合行动、联合办案。
(三)检查验收、巩固提升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市政府对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整顿工作不力的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同时,认真总结整顿经验,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常态化、举报查处快速化、抽检频次制度化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监管长效机制。
四、职责划分
(一)联合执法。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由市工贸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环保局、能源局配合,负责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行动的联合检查。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检查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等情况,严控加油站进货渠道,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经营行为和群众举报的黑窝点,从严予以查处。
(二)源头管控。由市公安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工贸局配合,负责从源头禁止非法油品进入市域。一是利用现有公安检查站,从源头上防控山东、山西等未随附国Ⅵ油品增值税票油品进入我市。二是各基层派出所加强侦查,在取缔辖区流动加油车的同时,掌握其油品来源,摸清涉及成品油的黑色产业链,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黑恶势力。三是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查处成品油等油品运输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道路上涉嫌非法贩运油品的车辆予以查扣。五是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行为。六是立案侦查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和专项整顿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制止阻碍或暴力抗拒执法行为。
(三)质量管控。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工贸局、应急管理局、环保局配合,负责落实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提升管控工作。一是四月份完成市内所有加油站油品质量全面抽检工作。二是依法从严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对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进行二次抽检,再次抽检油品质量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证照。三是强化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四)安全生产。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工贸局、市场监管局配合,负责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紧密结合危险化学品攻坚战,加强加油站安全隐患治理。二是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新建、改建、扩建成品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办理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违规建设的成品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
(五)环保督查。由市环保局牵头,工贸局、应急管理局配合,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油气回收治理和双层罐改造,对未按期完成的依法查处,责令停止经营,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成品油经营企业油气三次回收治理和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工作。
(六)运输车辆监管。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对未获得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道路运输证》的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流动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七)取缔厂矿私埋油罐。由市能源局牵头,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工贸局配合,对违规埋设油罐、擅自储存成品油的厂矿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拆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公安的副市长和分管工贸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委、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能源局、应急管理局、工贸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柠条塔工业园区、燕家塔工业园区、锦界工业园区的负责人和各相关镇街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工贸局局长兼任,负责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总协调、督促检查、总结验收。
(二)注重实效,健全机制。将全面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巩固专项整顿成果,提高抽检频次,探索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各镇街、部门、工业园区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于每月15日和30日将工作进度情况书面报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贸局621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成品油非法生产经营危害性,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跟踪报道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并参与专项整顿工作。
(四)加强督查,追究责任。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相关单位专项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凡在专项整顿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将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