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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油气函〔2019〕1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和2019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2.已领取原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或原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我市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掌握我市
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现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经营秩序,促进成品油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炼油企业和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现状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函〔2019〕1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
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和2019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2019年度检查
(一)年检范围
1.已领取国家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在我市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
2.已领取原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或原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我市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
(二)年检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请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年检所需材料提交至我局流通市场处3138室。请各企业按照《2019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准备好材料,所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按顺序沿左侧装订成册。
2.我局除严格审核书面材料外,还将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赴企业进行现场抽查,重点核查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是否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环保治理方面的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按要求推进加油站公厕升级改造等。
3.我局将在审核年检材料和现场核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企业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等要求,对符合年检要求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我局将通过“深圳市商务局”网站予以通报,在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并将年检结果报国家商务部备案。对于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将给予1个月的整改时间,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或不再具备成品油经营条件的,将提请上级部门撤销营业许可。上述结果还将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消防局以及税务局。此外,对于2018年未参加年检的企业,请在参加2019年年检时提供情况说明,若无故继续不参加2019年年检,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撤销或提请上级部门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
4.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上报的度检查登记表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完成,如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负责人要对上述年检工作高度重视,对本企业所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企业必须按通知要求如期落实相关工作。企业因故不能按时提交有关年检材料的,须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提交延期年检的申请报告,我局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后,再确定是否签发同意延期年检的意见。
二、如实填写相关资料
请成品油批发企业填写附件7-1,成品油仓储企业填写附件7-2、7-5,加油站企业填写附件7-3、7-6,外商投资成品油零售企业填写附件7-4。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zswjcpy@126.com。
请所有成品油流通企业(含批发、仓储、零售)务必登陆深圳市成品油市场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具体填报要求及系统操作指南另行通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101995(李工)。
三、切实依法依规经营
各企业要按照商务部相关要求,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三十三条、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的规定,确保规范经营,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供应秩序,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四、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关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经贸信息市场字〔2018〕74号)等要求,认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围绕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认真完成专项重点工作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加油站“厕所革命”,加油站油罐防渗改造、国Ⅵ油品升级、全面禁止销售硫含量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油气回收装置检查等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督促和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