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乐清清江加油站建设项目 | 乐清市清江谢屏村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乐清清江加油站 | 项目位于清江谢屏村,为二级加油站。总投资5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730平方米,建筑面积86平方米。站内设 30m3汽油 储罐3只、30m3柴油储罐 1只、加油机4 台、加油枪 16 把,折算油罐总容量105m3 。本项目年加油量汽油约为5520t/a、柴油约为1680t/a。 | 2019年6月6日在乐清市公示发布平台刊登了该项目的受理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油罐车采用密封式卸 油,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 |
2、近期,生活污水由浙江来通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定期对化粪池清运,不外排环境;远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
3、废油、废渣和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1882585 传真:61882586
通讯地址: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245-247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