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市监委消息:经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湖北省武汉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中国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总经理
何瑞林违反政治纪律,与有关人员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纪违法问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何瑞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瑞林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企业退休待遇;由武汉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何瑞林简历
何瑞林,男,满族,1956年10月出生,辽宁锦州人,大专文化,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任
中石油股份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6年6月任中石油股份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中石油股份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中石油股份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中石油股份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5年7月被免去中石油股份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职务;2016年10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