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陕西
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公司”)对于此前收到上证所发出的
审核意见函做出回应,延长石油公司降延后5日对相关的重组审核意见做出回复并及时披露相应消息。
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延长石油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0]0183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收到《审核意见函》后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且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出相应修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在收到上述《审核意见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审核意见函》回复工作,因《审核意见函》所涉及财务数据需经审慎测算及核实,履行相关程序并由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发表意见,同时受到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防疫工作的部署安排,为保证《审核意见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后5个交易日回复《审核意见函》。
在《审核意见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推进《审核意见函》回复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