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中国石油流通协会在北京发布了2020年中国石油流通行业年度十大新闻。
“中国石油流通年度十大新闻”评选始于2018年12月底起,每年底开展评选活动,并于次年初予以发布。此次是协会第三次发布行业年度十大新闻。新闻初选范围是从中国石油流通行业年度大事记中,挑选30项重要新闻作为候选,包括当年石油流通国家政策、行业重大事件、重要企业影响力等。经过中国石油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投票评审,从30项候选新闻中根据得票最高的十项,最终评选出中国石油流通行业年度十大新闻。
2020年中国石油流通行业年度十大新闻
1.国际原油期货历史上首次收于负值
4月20日,纽约商品交易所WTI原油5月期货期满了结,结算价最终报收每桶-37.63美元,为国际原油期货历史上首次收于负值。但国内成品油已经到达了地板价,即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控下限,此次不随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2.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决定下放审批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3.废止两个办法
7月1日,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施行13年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适时废止。
4.管网集团全面接管油气管道
9月30日,国家管网集团举行油气管网资产交割暨运营交接签字仪式。按照此前协商结果,国家管网集团与“三桶油”、中国诚通、中国国新、社保基金会、中保投基金、中投国际、丝路基金共同签署的资产交易协议和增资扩股协议将于当日24时正式生效,国家管网集团将全面接管原分属于三大石油公司的相关油气管道基础设施资产(业务)及人员,正式并网运营。
5.RCEP协定
11月15日,15国领导人会议,通过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该协定的签署对柴油、燃料油等成品油及相关原料等进出口会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给国内石油流通行业带来巨大商机。
6.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对石油流通行业未来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7.高质量发展意见
4月17日,商务部等10部门起草了《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征求意见。此意见稿从法律法规、规划布局、管理服务、保障供应等多方面指导石油流通行业“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石油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8. 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
3月3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适度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允许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现有符合条件的炼化一体化企业开展副产的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先行先试,酌情按年度安排出口数量。
9.浙石化成品油出口资质
7月7日,商务部下发加急批复,赋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浙石化成为继2016年取消民营企业出口资格以后,首家获得成品油出口资质的民营炼厂。7月9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同意赋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的批复》。
10.限硫令
1月1日,国际海事组织《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硫限制令,开始生效。船用燃油中的硫含量标准由3.5%m/m降低至0.5%m/m。国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