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浙江自贸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2752吨低硫燃料油成功注入营口港燃料油出口监管仓库501号罐。此项业务为营口港首票保税船用燃料油入仓,开启了营口港保税船用燃料油业务的新篇章,计划年操作量20万吨。
去年1月,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同年2月1日起施行保税船用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营口港快速反应,及时抓住政策机遇,与海关、保税船供企业共同探讨、研究依托营口港开展燃油保税船供业务的可行性并得出可行结论。同年12月,营口港向鲅鱼圈海关递交了燃料油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设立申请书,大连海关及隶属鲅鱼圈海关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将项目列为2021年重点关港合作项目。期间,鲅鱼圈海关设立专项小组指导营口港进行申请材料组织、视频监控安装调试、油气系统联网备案等各项工作,并多次到作业现场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准备工作顺畅开展。经过关港双方的密切合作和共同努力,今年4月21日,大连海关向正式营口港颁发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营口港成功获得相关资质。
该项目能够在短时间成功落地,是海关全力支持辽港集团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关港合作走深走实的又一例证,同时该项目也进一步完善了辽港集团的口岸功能,开创了营口港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业务的先河,为保税船供企业依托辽港集团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为外贸船舶提供港口注油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