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致密气还未形成全球统一的定义和划分标准,不同国家根据不同时期资源状况、技术经济条件、税收政策来制定划分界限。致密气概念最早出现于美国,1980年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简写为FERC)根据“美国国会1978年天然气政策法(简写为NGPA)”的有关规定,确定致密气藏的注册标准是其地层原始基质渗透率低于0.1mD(不包含裂缝渗透率),这一划分标准的制定主要目的是以此作为是否给予生产商税收补贴的标准,而1980-2002年期间美国对致密气的财政补贴沿用了这一标准,对致密气的财政补贴也促进了致密气的迅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资源接替作用。
其他国家对致密气界定的工业标准基本沿用了美国的方法,除英国以渗透率小于1mD为标准外,其他国家一般以地层原始基质渗透率小于0.1mD作为划分标准,但是在划分时也加人了其他限定条件,如澳大利亚定义致密气的限定条件是岩石基质孔隙度小于10%,欧洲地区限定条件是孔隙度小于20%,埋深大于4500m。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目前国际地质与工程领域基本形成了对致密气定义的共识:致密砂岩气指基质的覆压渗透率小于0.1mD,无自然产能或产能很低,应用常规开发技术无法经济有效开发的砂岩储层中赋存的天然气。
中国对致密划分标准与国际基本一致,在2014年4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致密砂岩气地质评价方法》(GB/T30501-2014)中,定义致密砂岩气为:覆压基质渗透率不大于0.1mD的砂岩类气层,单井一般无自然产能或自然产能低于工业气流下限,但在一定经济条件和技术措施下可获得工业天然气产量。值得一提的是,0.1mD以下的砂岩储层,岩心渗透率应力敏感性极强,覆压渗透率比空气渗透率低一个数量级,因此不能以空气渗透率作为划分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