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
非法运输成品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各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创造公平经营的市场环境,促进巴林左旗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旗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备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代替燃料。
二、严厉打击整治对象
1、无照经营黑加油站、黑加油窝点;
2、黑炼(调和)油窝点;
3、违法储存成品油窝点;
4、非法设置的自备加油罐;
5、非法流动加油车;
6、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违法行为;
三、凡是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类企业及个人,要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对主动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到案说明情况的,依法从轻处罚。
四、广大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远离上述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
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举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10
巴林左旗公安局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