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百吨级原油催化裂解试验装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o-science.com;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ITC-G220220632
项目名称: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百吨级原油催化裂解试验装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2、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5个月内交货并完成验收且全部满足技术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5)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5日 至 2022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o-science.com;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
方式:登录东方在线www.o-science.com注册并购买。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22号惠州国际金融大厦天悦大酒店5F准提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22号惠州国际金融大厦天悦大酒店5F准提阁
2、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在线”(http://www.o-science.com 招标在线频道),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 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862081657710001
3)投标人应在“东方在线“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东方在线”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
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新桥北路1号
联系方式:梁文军 0752-2781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
联系方式:吴旭 李媛 冯宇图 010-68290510、010-68290524、010-68917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旭 李媛 冯宇图
电 话: 010-68290510、010-68290524、010-68917571
附件下载:0632技术部分
第八部分 采购需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注:投标人须对上述投标内容中完整的一包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二、总则
1、投标要求
1.1 投标人在准备投标书时,务必在所提供的商品的技术规格文件中,标明型号、商标名称、目录号。
1.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是成熟的全新的产品,其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有偏差,应提供技术规格偏差的量值或说明(偏离表)。如投标人有意隐瞒对规格要求的偏差或在开标后提出新的偏差,买方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或/并拒绝其投标。
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样本,必须是“原件”而非复印件,图表、简图、电路图以及印刷电路板图等都应清晰易读。买方有权不付任何附加费用复制这些资料以供参考。
1.4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评标标准
2.1 除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附件和专用工具外,投标人应提供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常规保养所需的全套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人在投标书中需列出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数量和单价的清单,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报价的总值需计入投标价中。
2.2 对于标书技术规范中已列出的作为查询选件的附件、零配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书中应列明其数量、单价、总价供买方参考。投标人也可推荐买方没有要求的附件或专用工具作为选件,并列明其数量、单价、总价供买方参考。选件价格不计入评标价中。选件一旦为用户接受,其费用将加入合同价中。
2.3 为便于用户进行接收仪器的准备工作,卖方应在交货时向用户提供一套完整的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及安装说明等文件。另一套完整上述资料应在验收完成后提供给用户,这些费用应计入投标价中。
2.4 关于设备的安装调试,如果有必要的安装准备条件,卖方应在图纸确认后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买方提出详细的要求或计划。安装调试的费用应计入投标价中,并应单独列出,供评标使用。
2.5 制造厂家提供的培训指的是涉及货物的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培训。培训教员的培训费、旅费、食宿费等费用和培训场地费及培训资料费均应由卖方支付。
2.6 在评标过程中,买方有权向投标人索取任何与评标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务必在接到此类要求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对于无答复的投标人,买方有权拒绝其投标。
3、工作条件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说明,所有仪器、设备和系统都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适于在气温为摄氏-40℃~+50℃和相对湿度为9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
3.2 适于在电源220V(±10%)/50Hz、气温摄氏+15℃~+30℃和相对湿度小于80%的环境条件下运行。能够连续正常工作。
3.3 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如果没有这样的插头,则需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
3.4 如产品达不到上述要求,投标人应注明其偏差。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加以说明。
4、验收标准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说明,所有仪器、设备和系统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4.1 仪器加工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后,买方将与卖方共同进行预验收工作。验收时发现部件短缺、破损,或重要参数偏离、不达标的情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负责更换或进行改进。
4.2 仪器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买方将与卖方共同开箱验收, 如卖方届时不派人来, 则验收结果应以买方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负责更换。
4.3 验收标准以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指标为准(该指标应不低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指标)。任何虚假指标响应一经发现即作废标,卖方必须承担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它相关责任。
4.4 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5、本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号的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
6、如在具体技术规格中有本总则不一致之处,以具体技术规格中的要求为准。
三、具体技术规格
1 项目名称:
百吨级原油催化裂解试验装置
2 数量:
1套
3 用途说明:
主要用于化石能源原油直接催化裂解多产化学品(即低碳烯烃及芳烃)的催化剂性能长/短周期评价、反应器创新设计/验证以及催化裂解整套工艺开发及探索。
4 技术要求及参数
装置总体功能要求
百吨级原油催化裂解试验装置总体功能要求如下:
4.1.1 百吨级原油催化裂解试验装置应包括但不限于原油催化裂解反应器、催化剂汽提器、催化剂再生器、油气产物后处理分离单元、再生烟气后处理单元、原油称重/计量/输送/预热单元、蒸汽发生/计量/输送单元、反吹风防堵塞仪表管路系统、数据实时采集专用后处理系统、全系统温度/流量/压力/液位自平衡智能调节系统、加热及保温系统等功能模块。
4.1.2 百吨级原油催化裂解试验装置应该采用模块化设计与总体协调匹配的指导思想,各模块总体空间布局合理、技术参数适当匹配、衔接良好、软/硬件操作灵活方便,装置总体流化状态良好、反应操作运行平稳、日常方便更换维修、程序控制高度智能、具备超压超限报警及自动采取应急安全措施的能力。
4.1.3百吨级原油催化裂解试验装置应该能够针对原油处理量为年百吨规模的催化裂解实验,满足催化剂评价、催化剂寿命考察、反应器结构创新验证、放大效应考察以及催化裂解整套工艺开发及探索。
4.1.4百吨级原油催化裂解试验装置的反应/再生系统需要采用耐高温的专用耐热不锈钢310SS材质制造,其他管材、静设备等采用316L不锈钢制造。
装置总体技术要求
百吨级原油催化裂解试验装置总体技术要求如下:
* 反应器形式:一个提升管反应器和一个下行床反应器,两个反应器共用一套进料系统和一个再生器,两个反应器独立运行但不同时运行
* 原油原料处理量(kg/h):10~15
* 催化裂解反应温度(℃):400~630
* 催化裂解反应时间(s):0.2~4.0
* 提升管催化剂质量通量(kg/h):100~300
* 下行床催化剂质量通量(kg/h):100~600
* 再生器内催化剂再生温度(℃):570~750
* 装置标定期间物料平衡不小于97%
# 汽提区域温度(℃):400~550
# 原料油预热温度(℃):120~380
# 雾化水进料量(kg/h):0.2~2.0
# 催化剂总藏量(kg):40~50
# 系统最高操作压力(Mpa):0.3(绝对压力)
# 产品分布各组分收率的重复性:±0.5%
# 温度控制精度(℃):±1
# 压力控制精度:±1Kpa
# 液体进料流量控制精度:±0.5%F.S
再生催化剂含碳量(m%):不大于0.1%
另外,物料平衡、实验重复性、温度/压力/流量等控制精度满足上述要求,但可高于上述控制精度。
装置总体工艺要求:
4.3.1装置概述
4.3.1.1百吨级原油催化裂解试验装置专为石油催化裂解而设计,包括一个提升管催化裂解反应器和一个下行床催化裂解反应器。两个反应器并行布置且能够分别独立运行,共用进料系统、再生器及油气回收系统。
4.3.1.2反应器进料为石蜡基原油、石脑油或者石脑油掺渣油的混合物。
4.3.1.3提升管反应器:通过专用喷嘴进入提升管底部,喷嘴设有雾化蒸汽,通过雾化蒸汽将原料雾化喷入反应器。在提升管反应器中,水蒸汽、油气和催化剂一起上行至提升管顶部后进入沉降器,经气固分离后,产物离开沉降器进入分馏冷却系统。催化剂固体进入水蒸汽汽提段,经过汽提后的待生催化剂再提升至再生器。待生催化剂经过烧焦再生后向下流动,返回提升管反应器的底部。
4.3.1.4下行床反应器:原料喷嘴位于下行床反应器顶部,原料和雾化蒸汽一起喷入反应器,和来自U阀的再生催化剂进行接触发生裂解反应,并一起向下流动,进入沉降段,随后进行气固分离,催化剂进入下部的汽提段进行汽提,汽提气和反应产物一起从沉降段上部离开。催化剂经过汽提后进入气升管,送入再生器进行烧焦再生。再生剂再通过再生剂气升管提升至反应器上部,经过气固分离,催化剂经过U阀后进入下行反应器。
4.3.1.5本装置设有油气产品分馏冷却系统。裂解油气产品分馏系统可以将产品切割成重油馏分(可以作为回炼油进行进一步深度裂解)、液体产品和气体。气体再进入轻烃回收塔进行轻烃回收,干气和液化气放出进入气体处理系统。
原料系统有原料油进料单元,原料油罐、洗油罐、管线、油泵等全部设有保温,温度达到150℃。
4.3.1.6原料进料系统还有二个辅助进料单元,均为水蒸汽进料系统,分别作为雾化、汽提等。
4.3.1.7公用工程设有配气系统,可以作为本装置的再生风、流化风、仪表风等使用。公用工程所用的空气来自空气压缩净化系统,氮气来自买方配置的氮气瓶或者其他氮气源(压力不低于0.5Mpa),用于模拟风、反吹、松动等。
4.3.1.8反应器的连接均为法兰式,便于更换维修。
4.3.2各分系统
4.3.2.1 原料管输系统
原料系统主要有原料罐、原料秤、原料泵、水罐、水秤、水泵、汽化器、混合器等组成。
设有一个重油原料油罐和一个清洗油罐。重油原料罐、清洗油罐都设有氮封。原料罐坐落于电子秤上,电子秤的称重信号在计算机屏幕上显示,并设有重量信号高低限声光报警,提醒操作人员及时添加原料。电子秤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即配合计算机控制流量。重油原料罐、清洗油罐设有保温,可以将原料油加热至150℃。
原料从罐侧面抽出,进入原料泵。在原料进泵管线上设有波纹管,以免硬管线连接影响称重。原料泵入口管线设有一开一备两个过滤器,当过滤器堵塞时可以切换清洗,保证长周期操作。泵出口设有压力表和压力传感器,并设有超压报警和压力超高限停泵功能。泵出口管线设有单向阀,来自泵出口的原料进入预热炉,随后通过雾化喷嘴进入提升管反应器。
重油原料管线配有清洗油罐,在重油原料进料前后起到清洗管线的作用。保证雾化喷嘴能够长期运行。
雾化、汽提水罐为20L的有机玻璃罐,可以装水20kg。此罐不密封,入口过滤器设在水罐内,抽水管线从罐的上部引出。泵出口设有压力表和压力传感器,并设有压力超限报警和压力超高限停泵功能。泵出口管线设有单向阀,从泵出口来的水进入水汽化器进行升温和汽化。汽化后的水蒸汽通过雾化喷嘴进入反应器;汽化后的汽提水蒸汽则进入反应器下面的汽提段。
各进料管线均设有模拟气,分别替代各股进料,在升温过程中或者不需要进原料的场合代替原料进行催化剂的循环和流化。模拟气可以是空气,也可以是氮气。
4.3.2.2 反应系统
反应系统设有一个提升管反应器及其配套的沉降器和汽提段,一个下行床反应器及其配套的沉降器和汽提段。两个反应器共用再生器。汽提段下面是斜管,进入待生剂提升管。
重油原料、雾化蒸汽预热至一定温度进入主反应器的喷嘴,和来自再生器的再生催化剂一起向上(下)流动,进入反应沉降器进行气固分离,生成物进入产品分馏系统。
反应沉降器内的催化剂向下进入汽提段。在汽提段内,催化剂和汽提水蒸汽接触,将催化剂内孔中和催化剂颗粒之间的生成物气体汽提出来,和反应生成物一起进入沉降段,并进入产品分馏系统。
汽提后的失活催化剂通过待生斜管,通过待生塞阀控制汽提器料位后进入待生提升管提升至再生器。
待生催化剂在再生器内烧焦再生,再生后的催化剂向下通过斜管经过循环量控制阀控制循环量后进入提升管下部(下行床反应时,进入气升管下部)。
在反应器内部设置多段温度检测和控制,在汽提段设置二段温度检测和控制,在沉降段设置一段温度检测和控制。
在反应器上设有差压测量,用于监测反应器内催化剂的流量及床层密度。在汽提器设置压差测量,测量汽提器内催化剂的藏量。沉降器顶部设置压力和两器压差测量及控制点,控制反应器的压力。
4.3.2.3 再生系统
再生器由沉降段、再生段、再生斜管、待生剂提升管,待生剂流量控制阀、过滤器、过滤器反吹系统等组成。
来自配气系统的主风经过主风预热炉预热至一定温度进入再生器底部的气体分布器,将主风在再生器内分布均匀,以鼓泡床或者湍动床的状态穿过催化剂床层,和催化剂上的焦炭进行氧化(烧焦)反应,反应生成的烟气进入沉降段,通过特制的金属高温过滤器进入烟气冷却和分析系统。
再生催化剂经过再生斜管进入再生催化剂控制阀,送入主提升管,继续循环使用。
再生器内部设置三段温度检测和控制。在再生斜管设置一段温度检测和控制,在沉降段设置一段温度检测和控制。
在再生器下部和沉降器的上部设置压差测量,测量再生器内催化剂的藏量。沉降器顶部设置两器压差测量及控制点,控制两器压差。
还设有真空加剂系统,在开工时,可以通过抽真空的方式将催化剂吸入再生器,避免催化剂粉尘飞扬。
设有特制卸剂罐,用于卸剂。将催化剂转移至再生器,通过斜管下部的放剂阀和卸剂罐连接,通过风吹,将催化剂吹入卸剂罐内。卸剂时没有扬尘。
4.3.2.4 油气分馏冷却系统
从反应沉降器顶部出来的生成物经过自然冷却后进入重油分馏塔,塔顶设部分冷凝器,通过部分冷凝控制塔底重油产品的切割点,塔底分离出重油。在塔内蒸汽向上流,和部分冷凝回流回来的液体接触进行精馏,防止重油带出。
从部分冷凝器出来的物料,进入三相分离器,分离出的液体产品一部分回流,一部分进入产品回收罐。分离出来的水,经过控制三相分离器液位后进入废水罐。分离出的气体经过冷却后进入轻烃回收塔的下部,气体向上流动,从塔顶出来后进入冷凝器,冷凝下来的轻油全回流返回轻烃回收塔。不凝气(含部分氮气)经过压力控制阀控压后进入尾气流量计。流量计带有累计流量功能,并带有远传功能。在尾气出口设尾气取样口。尾气经过流量计量后进入尾气焚烧炉进行焚烧。尾气焚烧炉带有自动火焰检测和自动点火功能。
重油产品、液体产品、轻油产品都设有两个接收罐,其中一个作为标定罐。设有自动换向阀,可以将产品流向切换,用于自动标定。
分馏系统的操作和控制都是自动完成的。
4.3.2.5 烟气冷却分析系统
从再生沉降器顶部出来的烟气经过换热器冷凝冷却后进入气液分离罐,分出的液体进入储液罐。
从气液分离罐分出的烟气经过除沫段后,进入两器压差控制阀,控制两器压差后进入烟气缓冲罐,然后再进入烟气流量计。烟气流量计前设置压力传感器和温度计用于校正尾气量。流量计带有累计流量功能,并带有远传功能。
在压力调节阀前,设有烟气分析系统,通过一个支管将烟气引出一小部分,经过除湿后进入烟气分析仪,分析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的含量并自动计算焦炭产量。
在压力调节阀前还设有烟气取样口。
4.3.2.6 配气系统
配气系统设有氮气和空气供给系统,而且两个系统可以切换。可以全部用空气(如开工初期,未进原料时,以节省氮气资源),还可以和再生有关的用空气(不接触反应物和生成物的部分),其余的用氮气。这些都通过三通换向阀来实现。
全部气体使用浮子流量计计量和控制。
5、配置清单及零配件:
6、技术服务条款:
6.1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方需为本装置项目配备足够的长期售后服务力量,具有国内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
(2)投标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电话响应时间要求24小时内,到场响应时间要求4个工作日内(指从接到报障至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
(3)投标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热线电话。
(4)投标方免费提供email技术支持,并且在24小时内回复。
(5)在装置验收合格后,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两年的质量保证期。第一年质保期内,投标方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服务(非正常损坏原因除外)。第二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并更换除消耗品以外的零部件,维修人员的路费、食宿等自理。
(6)投标方提供该装置的技术使用说明书及外购配件仪器说明书,并指导在使用该设备时的操作注意事项等。
(7)投标方应提供装置配套的PID和PFD设计图纸资料。
(8)投标方应提供招标方所关心的装置零部件的细节结构尺寸图纸资料。
6.2 培训要求:
(1)为保证投标方所提供的装置仪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便于招标方的运行维护,必须为招标方培训合格的维护和管理人员。
(2)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提供至少一次现场免费技术培训,以便工作人员在培训后能熟练地掌握装置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并能及时排除大部分的系统障碍和安全隐患。
7、包装要求:
应使用崭新坚固的包装(标准包装),适合于空运、陆运等长途运输方式;适合气候变化;投标商应对任何由于不当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利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费用增长等后果负责。
8、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的5个月内交货并完成验收且全部满足技术要求。
9、到货口岸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
交货方式:项目现场
10、验收标准:
1)投标方应提出仪器设备装置测试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投标方有责任对招标方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测试应进行详细记录,仪器设备装置测试结束后,由投标方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招标方验收。
2)招标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在投标方制造加工现场对装置进行试运行,在公用工程条件稳定的情况下,装置连续平稳运行8小时以上,并且技术指标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规定,则认为运行合格,双方签字完成第一阶段的预验收。
3)投标方将预验收合格的装置运抵招标方安装现场后,招标方将与投标方共同开箱验收货物。双方对装置及附件数量确认,并检查装置的外观。数量应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外观无损伤。双方对货物的数量进行签字验收。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
4)投标方将预验收合格的装置运抵招标方安装现场后,负责安装调试。在公用工程条件稳定的情况下,装置连续平稳运行8小时以上,并且技术指标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规定,则认为运行合格,双方签字完成第二阶段的终验收。
5)保修期自最终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保修期内投标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部件。在保修期内,如果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投标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以上均应免费。
11 其它
对仪器设备装置生产厂家要求:
(1)厂家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生产、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能力。
(2)厂家在国内设有技术支持中心及维修中心。
附:技术性能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