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钻探2023年DY100/70DD(225K)带压作业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海钻探2023年DY100/70DD(225K)带压作业设备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30104-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保障2023年长庆区域顺利完成冬季保供任务,渤海钻探工程公司现租赁6套带压作业设备用于调峰作业(每套设备为一个投标组),用于长庆地区气井施工使用。项目共1个标段,金额2980万元,含税。
2、服务标准:
2.1执行标准
中标人租赁的带压作业设备及配套设备需符合以下标准
2.1.1技术要求
2.1.1.1最低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适应温度为-20℃~+50℃;
(2)带压作业形式:独立式作业;
(3)设备通径:7 1/16"(179.4mm);
(4)额定工作压力:10000psi(70MPa);
(5)最大举升力:1000kN(225K lbs);
(6)最大下压力:480kN(120K lbs);
(7)升降液缸行程:3000mm;
(8)桅杆额定载荷:3T;
(9)控制方式:高空平台司钻台控制;
(10)动力形式:柴油发动机驱动;
(11)系统操作压力:3000psi(21MPa);
(12)中标人应安排专业操作人员教授操作方法至少12井次(或2个月)。
2.1.1.2其它技术参数要求:
(1)动力源部分
①带压作业设备动力源应具备进气紧急关断功能,以满足施工时天然气返出紧急情况下的控制措施;
②发动机排期消音器带火星熄灭功能;
③动力源蓄能器工作压力大于3,000psi,蓄能器组的最小可用液量应满足:关闭环形防喷器,然后关闭、打开、关闭所有闸板防喷器、阀、卡瓦,总容积不少于80gal,蓄能器满足 ASME 设计标准,蓄能器系统安装低压声光报警系统。
(2)带压作业设备主机部分
①主机部分框架板采用高强度合金材料制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性。
②举升机举升液压缸采用上悬挂固定方式,并具有差动加速功能。
③配备液压转盘,且有锁紧机构。
④上操作平台至地面配备可伸缩式笼梯,以提高安全性。
⑤带压作业装置主机配备两套卡瓦组,卡瓦设计有互锁功能,可以实现游动承重卡瓦与固定承重卡瓦的互锁及游动防顶卡瓦与固定防顶卡瓦的互锁。
⑥环形防喷器胶芯采用进口产品,保证产品工作可靠性和工作寿命。
⑦带压作业装置上的平衡/泄压四通两侧应有与设备匹配的旋塞阀及节流阀,同时应耐H2S,符合相关设计标准。
⑧伸缩桅杆装置上绞车强度符合施工要求,并配有机械锁定系统。
(3)安全附件及辅助配套设施
安全附件应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打气泵、轴流风机、风速仪、(四合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安全逃生装置等,且满足施工需求。
配套辅助设施包括施工必备的试压泵(105MPa)、发电机房(不低于69Kw)、安全防喷器组及其远程控制装置(70MPa)、放喷罐(40方)及保温装置等,且满足施工需求。
配套辅助设备清单如下表:
2.2质量保证要求
中标人出租的带压作业设备,符合本项目执行标准和技术要求,附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不能因带压作业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井控隐患、险情或工程事故复杂。
安全防喷器生产厂家必须已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井下作业防喷器生产企业资质。
质保期:设备租赁期内。期间设备维修与保养由中标人包工包料,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维修与保养。
2.3其他要求
中标人购置或制造的带压作业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发生侵犯专利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应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影响招标人的利益。
2.4质量考核标准
2.4.1中标人出租的带压作业设备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井控隐患、险情或工程事故复杂的,该井不予结算租赁费用,中标人还要赔偿招标人全部经济损失。
2.4.2如设备出现问题或更换胶芯(卡瓦),中标人接到通知后,需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与保养。如未按时完成,招标人对中标人按照5000元/天扣罚履约保证金。每口井最多允许出现1次更换胶芯(卡瓦)情况,每额外出现1次,按照1万元/次扣罚履约保证金。
2.4.3如设备需返厂大修或出现关键部位异常等问题,中标人接到通知后,需在7天内完成维修与保养或提供替代设备,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如未按时完成维修且未提供合格的替代设备,自第8天起(含)至第21天(含),招标人对中标人按照5000元/天扣罚履约保证金,如超过21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5分包要求:不允许中标人将标的物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完成。
3、交货地点:渤海钻探工程公司在长庆区域作业现场。
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项目的中标人若是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2年度服务商考核结果的战略服务商,则服务期限在原定基础上延长1年。
5、租赁保障响应时间:
中标人接收租赁通知后,15天内组织好项目所需带压作业设备与配套设备并送到指定地点。
中标人免费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人如需技术支持,中标人3天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支持,不额外收取费用。
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准时提供租赁服务或技术支持的,按照5000元/天扣除履约保证金。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7、验收方式:合同签订前,根据投标组的设备设施清单,对其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订技术协议以明确租赁设备详细清单及相关附件设备设施。签订协议后中标人不得再私自对设备设施进行调整或更换,直至接到招标人租赁通知后,将设备设施全部运送至指定地点。
设备设施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双方代表共同对照合同和实物进行验收,以确认投入的设备数量、质量是否与合同相符,验收无误,实际接收后5日内,租赁设备完成交付的证明书(“交接书”),并形成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报告;设备验收时,因中标人问题造成设备不满足施工条件时,招标人应当告知设备质量瑕疵,并发出通知(“拒收通知”),明确表示不接受租赁设备的交付,并说明具体原因。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组拟派本项目带压作业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1套。包括:带压作业设备本体(2个快速闸板防喷器、1个环形防喷器)及配套远控房(动力室)、安全防喷器组(1个半封闸板、1个全封闸板和1个剪切闸板)及配套远控房(动力室)。投标设备一旦中标不能更换,招标人要对中标设备进行考察、验收。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本投标组设备设施及配套辅助设备清单;
②本投标组带压作业设备本体及配套远控房(动力室)、安全防喷器及配套远控房(动力室)照片;
③本投标组带压作业设备本体(本体、2个快速闸板防喷器、1个环形防喷器)及配套远控房(动力室)、安全防喷器(1个半封闸板、1个全封闸板和1个剪切闸板)及配套远控房(动力室)铭牌照片;
④安全防喷器生产厂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井下作业防喷器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或在最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井控装备生产企业资质名录中井下防喷器生产企业;
⑤带压作业设备有效期内的井控检测报告;
⑥本投标组带压作业设备本体购置证明或制造能力根据本投标组情况提供以下三种之一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a.购置国产设备:购置合同、技术协议、发票;
b.购置进口设备:购置合同、报关单;
c.设备制造:不需提供合同、发票等。
⑦本投标组带压作业设备本体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
3、投标企业承诺已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处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交付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
提供承诺书。
4、投标企业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企业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5、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企业未被列入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1年度工程技术服务及运输在用承包商考核清退情况统计表。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01-07 08:00:00 至 2023-01-15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2-01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1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璇
联系方式: 刘荣庆,联系电话:022-65185912,电子邮箱:liurongqing@cnpc.com.cn;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65185906,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 璇,联系电话:022-65185910,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65327476,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