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新闻发布中心2023年3月17日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浙江省自2023年3月17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降低100元和95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2023年3月17日
附表: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注:1.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24时起;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