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连续管采油作业一体化技术现场试验项目-钢管复合电缆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续管采油作业一体化技术现场试验项目-钢管复合电缆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出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对连续管采油作业一体化技术现场试验项目-钢管复合电缆采购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数量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为:连续管采油作业一体化技术现场试验项目-钢管复合电缆采购,购置动力加热复合缆(三芯动力缆+2芯加热缆)3*16+2*13mm2,数量为3680米(其中动力电缆长3680米,加热缆长度2340米)。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75万元(含13%增值税、动力加热复合缆和配套加热装置设计、制造、检测、运输、安装售后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否决项)。
2.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2.3 交货地点:中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4 技术要求:符合标书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详见《连续管采油作业一体化技术现场试验项目-钢管复合电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投标单位应当就技术附件设计相关技术方案。(否决项)
2.5 交货期:自中标之日起25天。(交货期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否决项)
2.6 其他:
2.6.1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含税价格按国家最新调整税率执行;
2.6.2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交纳合同签约方缴纳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制造商,或者是具有以上制造商有效授权资质的经销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标的物;(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有效授权证书及制造厂家营业执照,均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3投标人投标产品具有第三方检测报告和自检报告。(提供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钢管复合电缆供货业绩(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6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所属企业的查询截图)
3.7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供应商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4月26日至 2023 年 5 月0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投标单位通过银行对公转帐方式缴纳标书费后,电话联系招标方、并提供银行转账证明单据(银行回单)及“投标确认函”(须盖章)的扫描版,同时提供“标书费结算通知单”(EXCEL电子版)(标书费结算通知单上信息是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请仔细核对填写),方可联系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及标书费缴纳发票,视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为电子版,通过邮件等方式进行发送。“投标确认函”及“标书费结算通知单”均在招标公示页面的附件内容里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9日14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采购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
5.4招标文件以现场投递或邮寄方式提供。(须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邮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名 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721008
联系人:王 娟
联系电话: 152 2917 8520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圆整)
6.3递交方式: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采用电汇方式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将不计任何利息,按照提交保证金金额退还。
6.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编:721008
联系人:王 娟
电话:0917-3398501、15229178520
传真:0917-3398501
电子邮件:595311502@qq.com、bsgwj05@cnpc.com.cn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账户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账号:61050162950000000055
行号:105793000229
招标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
2023 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