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华南分公司广湛高铁油管迁改项目汽车运输项目
招标编号:BSG-scbzfwzx-2023-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华南分公司广湛高铁油管迁改项目汽车运输项目招标已由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生产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汽车运输服务,本次招标,采取综合报价,运输结算数量以到达交付地点的实际运输量为准。具体如下:
注意事项:
①.中标承运方在合同执行中,须严格按照我公司下达的发运要求执行,投标方需认真考虑车辆组织情况。
②.本项目需求一名中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第一名出现保供无法完成的情况,公司启动第二名拉运,以确保发运。
③.投标单位须充分认识本项目保供的重要性。
2.1.1.运输物品:螺旋钢管
2.1.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2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单价×预估数量)方式报价,报价包含9%增值税、货物保险费及运输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3履约期限:自本项目拉运完毕。
2.4运输要求(钢管卡车运输管理规定)
2.4.1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钢管的卡车运输。当产品或购方有特殊要求时,按照特殊要求执行。
2.4.2 规定性引用文件
API Spel 5L (46版) 管线钢管规范
API RP 5LT (第一版)管线钢管卡车运输推荐作法(2012年发布)
2.4.3卡车条件
2.4.3.1承运方必须选择适用于本次钢管运输的车辆,并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以及道路运输要求。
2.4.3.2装运钢管的卡车车厢内不应有异物及碎屑,避免在运输或操作过程中对所装运的钢管造成损伤,或使所装运的钢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窜动移位。
2.4.3.3使用钢制竖桩时,必须加相应的衬垫及防护措施进行充分保护。
2.4.3.4装运和运输过程中,不允许有金属突起(如螺钉、钉子或倒钩)直接接触钢管。
2.4.4捆扎与加固
2.4.4.1 尼龙带(或等效物)的数量应根据其安全工作载荷及捆扎的货物重量和长度确定。
2.4.4.2 如采用金属链或缆索进行捆扎时应使用足够的衬垫防止钢索与钢管直接接触而损伤钢管,避免钢管与车厢直接碰撞、磨擦和前后窜动。
2.4.4.3 承运方应负责确定捆扎带的数量和位置,以确保拖车装载的钢管的牢靠并符合国家交通运输管理规定,确保钢管质量完好。
2.4.5装载方案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承运方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装载图以及详细的装载加固方案。装载方案要符合国家交通运输管理规定,确保装载的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运输过程中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2.5 主要技术要求及其他
2.5.1.中标人要完全服从招标人对承包商管理有关要求。
2.5.2.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输车辆应配备规定要求合适的安全质量防护设施,确保运输货物完好无损伤。
2.5.3.技术质量防护要满足十一条要求钢管汽运装车质量防护规定的要求。
2.5.4.中标人必须在业务区域内设立至少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服务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的日常管理以及有关业务对口衔接,落实承包商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环保要求同时满足《(HSE)告知书》要求。
2.5.5.中标人配备车辆应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环保的要求。
2.5.6.配备车辆司机应具备准驾车型驾驶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2.5.7.中标人应随时响应招标人服务需求,建立应急调派方案,承诺服务响应时间,确保满足招标人服务需求。
2.5.8.招标结果公布后,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担保。
2.6 应急预案:本项目为国家重点管线项目,中标承运方在合同执行中,须严格按照我公司下达的发运要求执行,本项目需求一名中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第一名出现保供无法完成的情况,公司启动第二名拉运,以确保发运。
2.7 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价格按国家最新调整税率执行。若国家税率进行调整。调整后执行价格计算方法为:中标价格÷(1+原税率)×(1+新税率)。
服务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资质,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运输相关业务、银行开户许可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本项目产品车辆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第三方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如提供资料有造假行为则该投标人将被列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失信投标人,三年无法参与公司投标工作。
3.7 其他要求:
3.8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确认函及标书费缴纳凭证发招标人邮箱(15419218@qq.com),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招标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部长办公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供。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名 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721008
联系人:侯晓辉
联系电话:13759740530
备注:需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快递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
招标人: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招标机构: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721008
邮编:721008
联 系 人:张铭
联系人:侯晓辉
电 话:13891710630
电话:13759740530、0917-3398564
传真:0917-3398564
电子邮件:1541921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账户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账号:61050162950000000055
附件:投标确认函.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