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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石油上海院痕量阳离子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0    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国际石油网

2023
09/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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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石油 石油仪器 石油设备

中石油上海院痕量阳离子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3-SH07-WZ6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院痕量阳离子分析仪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痕量阳离子分析仪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中石油上海院痕量阳离子分析仪采购。

使用功能:痕量阳离子分析仪用于分析电子化学品(包括乙醇、异丙醇、甲醇、PGMEA、以四氯化钛为例的前驱体、光刻胶单体等)中各种金属元素及部分非金属元素的检测,在实验室试剂及环境达标情况下,Pb,Cd,As,Cr,Hg,K,Ca,Na,Mg,Fe,Mn,Cu,Zn,Ni,Co,Pt,Ag,Au,V,Cr等金属元素检测下限达到5ppt以下级别,P,S,Si等非金属元素可达到200ppt以下级别。

2.2招标产品范围:

1、需求明细表

2.3技术标准: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2.4投标限价:470万元(含增值税13%,包含设备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指导及培训费、运费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2.5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秋山路1775号新侨产业园2号楼12层。

2.6质保期:保修期为自安装调试合格后、签定验收报告起12个月。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包含制造商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制造商必须出具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①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② 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③ 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④ 投标文件中设备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⑤ 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全新的技术成熟产品,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中国境内至少应有2台痕量阳离子分析仪成功销售的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投标人或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投标人提供的运行证明材料、所出具的合同不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则视为没有业绩。

3.6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6.3 2020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6.4 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7其他:

3.7.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7.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9月20日至 2023年9月26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5.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1982181862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罗在勇、赵秀梅、白晓旭

电话:021-31030329     13832790911

邮箱:kk6609@163.com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0日

附件:附件一: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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