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2023-2025年新疆吉庆南缘市场油基泥浆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2023-2025年新疆吉庆南缘市场油基泥浆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30925-000-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新疆吉庆、南缘市场,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钻井现场经离心、甩干的无法回收的含油混浆等交由专业的处理厂进行转运及无害化终端处置,达到环保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A标段:新疆吉庆市场油基泥浆钻井废弃物处置,估算金额 1900 万元(不包含增值税),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服务商。
B标段:新疆南缘市场油基泥浆钻井废弃物处置,估算金额 1400 万元(不包含增值税),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服务商。
2、服务标准:依据新疆油田公司等建设方及地方政府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GB13392-2005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HJ 607-2011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GB 18484-2020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19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新疆油田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质量及考核执行现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及现时有效的质量标准。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3、服务地点:A标段:招标人 新疆吉庆 市场施工区域;B标段:招标人 新疆南缘 市场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A标段:自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未完毕,则该井服务期限顺延至该井服务完毕止。
B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未完毕,则该井服务期限顺延至该井服务完毕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招标人在单井服务完成后 在钻井现场验收项目成果,验收采用现场双方共同验收方式。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2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废弃钻井液和压裂液处置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首次参与招标人项目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供应商。
3、取得政府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HW08系列,废物代码072-002-08。
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排污许可证(行业范围涵盖危险废物治理)。
提供排污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6、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人员要求
(1)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危险品运输车辆至少 4 台。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自有车辆台账、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证(主页、副页、最新且在有效期内的年审页及车辆照片)。
(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至少4名,押运员至少4名。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所有人员台账、劳动合同、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驾驶员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提供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7、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提供承诺书。
8、承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保障能力,承诺负责地方工农关系协调、拉运过程运输协调、钻井废弃物跨区域转运(如涉及)和手续办理等,包括但不限于为转移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或利用而需办理的审批或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而需办理的审批等,地方工农关系协调、拉运过程运输协调等;
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没有发生重大重组、诉讼等影响正常履约或带来纠纷事项的情况承诺书。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09-27 08:00:00 至 2023-10-10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0-17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1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松涛
联系方式: 刘荣庆,联系电话:022-65185912,电子邮箱:liurongqing@cnpc.com.cn;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65185906,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 璇,联系电话:022-65185910,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65327476,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电子招标公告附件.rar
附件:招标人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