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2023年混配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渤海钻探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2023年混配橇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ORG61230120231018-000-001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生产需求,依据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现对混配橇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项目采购金额80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招标结果有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
6、交货地点:渤海钻探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22993101八位码物资供应商,且是制造商;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为无效。
3、投标人应满足渤海钻探所属单位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送达渤海钻探大港油区。
4、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方案技术规格书中带“*”部分的实质性要求;
6、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 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 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按照本条款3的步骤领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领取,本项目招标以电子文档形式发放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均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完成。
3、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提交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word文档格式),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为Jpg图片格式或PDF格式提交。
第二步:将以上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成功后与招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招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报名资料。
4、发送招标文件,确认接收。招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资料情况,资料无误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领取人邮箱,发出视为送达,注意查收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3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港西大道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1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4、请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进行投标登记。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3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港西大道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1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港西大道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
联 系 人:杨霞,电话:022-25931893,电子邮箱:4106362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