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度起重机械维修保养(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Y24-FW026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为锦州石化分公司2024年维修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锦州石化公司目前在运行的212台起重机械及其附件(含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8台)及焦化装置除焦系统卷扬、热电装卸煤卷扬和其他公司起重卷扬设备的日常维修、返厂、保养、巡检和87台报检报验并取得合格检验报告等(包含所有设备及材料备件、人工费、起重运输、以及其他维修、返厂和改造配合、以及15KW以下电机维保检修、电机日常碳刷及小故障检修等;但不包含15KW及以上电机整体维修、不包含除焦系统材料和焦化联合车间钢丝绳材料,不包含脚手架搭设和外吊装配合)(另外包含预估可能新增或新租赁的小于3台的起重机械)。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2功能用途:起重机械、卷扬及其附件等维保修理、并取得合格的检验报告。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公司及附属厂区、兴海公司、新庄子水源地等。
2.5规模及标准等基本情况:锦州石化公司目前在运行的212台起重机械及其附件(含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8台)及焦化装置除焦系统卷扬、热电装卸煤卷扬和其他公司起重卷扬设备的日常维修、返厂、保养、巡检和报检报验并取得合格检验报告(87台)等(包含所有设备及材料备件、人工费、起重运输、以及其他维修、返厂检修和配合改造等)(另外包含预估可能新增或新租赁的小于3台的起重机械)。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7质量标准:87台起重机报检,检验合格,达到技术要求规定,特种设备取得合格的检验报告,其余非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做好日常维护、出具年度报告。
2.8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1按最新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等规范标准对公司起重设备(包括与之相连的附件、电缆、轨道等,以及与之类型相同的卷扬设备等)维修保养,并且禁止在现有设备材料基础上降低标准和违反锦州石化公司现有的管理模式和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取得特种设备的全面检验合格报告。
2.8.2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按下列相关标准验收
GB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2010 《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14405-2001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5905-2011 《起重机械试验规范和程序》
GB8918-2006 《优质钢丝绳》
GB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20776-2006 《起重机械分类》
TSG Q5001-2009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TSG Q6001-2009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 Q7016-2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TSG Q7015-2017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_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2023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公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未列项目按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2.8.3技术服务1小时内响应,检修作业人员2小时内到现场,落实检修方案和相关材料。
2.8.4所有总包范围内的起重机械、附件及其他相关设备,均能满足连续生产需求;如特殊故障需要多方协调处理、或采购周期较长,需提供备用方案、或形成有效的应急预案。
2.8.5维护服务:
2.8.5.1中标人制定专业巡检方案和巡检记录表,每周对全部保运设备完成一次专业巡检,异常设备至少每天完成一次、每月完成至少四次专业巡检,按照公司起重设备台账,巡检人员责任到人,巡检内容包括(不限于)起重机械及附件运行状态、异音、磨损、接触失效、以及电子元器件、接触器、制动器、钢丝绳、抓斗、吊钩、滚筒、卷扬等全部设备设施;
2.8.5.2按时出具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报表内容结合74号文,至少含巡检总结、共性和个性问题分析、以及检修内容和材料等,并对公司起重设备进行全面评估;针对非注册起重设备出具年度报告。
2.8.5.3对频发故障进行案例分析、对频修设备出具维修、调试、设备检修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与检修有关的所有拆卸、检查、调试内容和调试结果,并出具维护建议。
2.8.5.4每月召开一次起重设备例会,锦州石化公司各单位汇总汇报起重机械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中标人落实整改问题情况和其他意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中标人发起的总包服务会议,会议地点设在锦州石化公司内,会议内容应至少包含对本季度起重机检修问题汇总及频修起重设备监管维修措施实行情况。
2.8.5.5对频修设备(同一故障一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中标人应实行起重设备维修现场监管措施,专业人员在设备运行时连续跟踪,查找影响其运行周期的维修因素,环境因素,操作因素等并实行现场监管服务,最终在设备运行后一周内出具监管服务报告。
2.8.5.6负责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起重设备年检工作,完成相关不合格项的维修整改工作,直至取得合格的年检报告。(报检和检验缴费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
2.8.5.7锦州石化公司只负责安排脚手架搭设、厂内相关吊车及司机配合吊装,其余维保检修涉及的安全及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及运输、各种方案、设施、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自行安排。
2.8.5.8投标人具有现场服务、检测、维修、特种施工作业等的能力,现场应急处置要及时,在检修完成后出具检修报告(包括故障分析);所有涉及到的乙供检修材料,应为具有特种设备材料及备件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且具有合格证等出厂证明,与检修报告一并交付属地单位存档。
2.8.6维保重点项目及要求
投标人对起重机维保,确保起重设备整机工作性能完好,主要项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2.8.6.1金属结构的状况完好,包括桥架、门架、臂架的变形、裂纹、磨损、腐蚀、焊缝及紧固件的连接状况等;
2.8.6.2吊具及其锁闭装置、制动装置完好;
2.8.6.3对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联轴器、卷筒、滑轮、链条的损伤,轨道的状况进行定期检查,使其具备完好状态;
2.8.6.4司机室安全及防护完好;
2.8.6.5电气、液压系统完好可靠;
2.8.6.6整机机械工作性能完好。
2.8.7以上是主要及重点项目要求,并不是全部维保内容,全部维保内容仍按起重机械及附件全部内容执行,包含所有设备设施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2 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许可证必须包含A级的桥式起重机)。
3.2.3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2.4 业绩要求:2018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合同截止时间早于投标截止日)起重机械不少于200台维保业绩至少一项;且包含至少一项16t及以上抓斗起重机维修业绩;(提供修理、维保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本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3.2.5 信誉要求:
3.2.5.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
3.2.5.2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书面承诺(见附件)。
3.2.5.3投标人须提供保密书面承诺(见附件)。
3.2.5.4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未处于中石油所属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2.6 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其他成员要求:长期驻厂维修人员至少8人,其中:
3.3.1提供《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起重机作业“起重机指挥Q1”至少1人;
3.3.2提供《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起重机作业“起重机指挥Q2”至少2人;
3.3.3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项目代号为水电焊相关作业证至少1人;
3.3.4提供由应急管理厅颁发的“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的低压电工作业人员至少1人;
3.3.5其他与该维保项目相关的特种作业均须持证上岗;
以上人员证书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8 日18 时至2023年12 月 15 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由于财务年底结算,12月26日-31日不要汇标书费和保证金。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由于财务年底结算,12月26日-31日不要汇标书费和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自助购买系统(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 月 29 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非依法必招项目,二次公告不足三家线上直接开标。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二号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邮 编:121001
邮 编:110031
联 系 人:王季军
联 系 人:郭通博 黄浩洋
电 话:17604063382
电 话:024-82656513 (文件) 0416-4266409 (报名)
电子邮件:sygtb@cnpc.com.cn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