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安徽省肥东县财政局发布关于2024-2026年度肥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加油的通知。
《通知》指出,肥东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凡以汽油、柴油为燃料的车辆,一律实施统一加油,在外出差车辆应就近选择中石油、中石化公司所属的加油站加油。
详情见下:
关于2024-2026年度肥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加油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鉴于肥东县县域范围加油站点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参照合肥市财政局《关于2024-2026年度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加油的通知》(合财购〔2023〕1634号)文件,选择合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统一加油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企业为肥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加油供应商,加油优惠采用合肥市财政局招标的中标费率。目前第一阶段入围企业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石油分公司,现将第二阶段有关执行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加油车辆范围
肥东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凡以汽油、柴油为燃料的车辆,一律实施统一加油,在外出差车辆应就近选择中石油、中石化公司所属的加油站加油。
二、统一加油办法
1.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第二阶段可直接选定就近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或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石油分公司所属的合肥地区加油站点,并就加油服务事项、加油办法、结算方式等与之相关的加油站点签订协议。
2.加油方式:各行政事业单位持行驶证和IC卡在加油站加油,加油站按中标折扣率对纳入统一加油范围内的车辆给予燃油价格优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按加油当日挂牌零售价下浮2.3%,每次加油按优惠率在IC卡上直接折扣。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石油分公司按加油当日挂牌零售价下浮1.7%,于次年第一季度将各单位购油返利返还到单位指定的加油卡主卡上。
3.资金结算:各单位按各加油公司给予的燃油价格优惠与其所属的加油站点进行结算,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三、入围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加油车辆所属单位向县财政局、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7737889、67755287),由县财政局按合同规定给予取消其资格等处罚:
1.无特殊情况,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24小时服务的;
2.违反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
3.不按实际加油量结算,为加油车辆开具超出实际加油金额发票的;
4.计量不准确,短斤少两的;
5.供油价格不执行合同规定优惠率结算的;
6.为单位提供超出合同规定货物以外的其他物品;
7.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8.没有严格执行“核对行驶证加油”的。
四、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财政局、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未按规定在加油站加油的;
2.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要求加油站开具超出实际加油金额的发票的;
3.向加油站要“好处”、索“回扣”,或要求加油站提供油料以外的其他物品的。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统一加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加油行为。
本轮统一加油有效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由于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后期入围供应商名单的更新请查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入围结果公告,不再另发通知。
肥东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