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商务局发布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龙井经营处7座加油站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全文如下: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龙井经营处7座加油站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延州商局审批字〔2025〕17号
龙井市商务和外事局:
你局《关于中石油龙井经营处7座加油站变更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的请示》(龙商外报﹝2025﹞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油商〔2019〕130号)和吉林省商务厅《关于推动吉林省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商油〔2025〕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龙井经营处7座加油站,企业法定代表人统一由王继伟变更为裴宏波,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批复。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龙井经营处7座加油站信息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商务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龙井经营处7座加油站信息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