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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新建加油加气站、防护绿地项目(建荣村产业地C9地块)规划方案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5-08-20    来源:武汉市硚口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国际石油网

2025
08/2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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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加油站 加气站 成品油零售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新建加油加气站、防护绿地项目(建荣村产业地C9地块)规划方案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

全文如下:

关于新建加油加气站、防护绿地项目(建荣村产业地C9地块)规划方案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

硚口区新建加油加气站、防护绿地项目(建荣村产业地C9地块)位于古田四路与连德路交叉口东南角,属于建荣村产业地,自7月2日开展规划方案批前公示以来,收到君奕国际公馆小区业主较多数量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武汉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第157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局依行政职权于2025年8月5日下午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情况

该项目7月2日-7月12日公示期间,收到网站意见12条。截至听证会结束,收到279条多渠道信访交办件,结合听证会后君奕国际公馆小区业主提交的补充资料,现将意见整理如下:

(一)新规划加油站距离周边既有加油站距离不满足《武汉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第4.3.1条,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km。

(二)与上级规划不符,涉嫌乱批乱建。

(三)与小区居民楼相隔不到5米,与居民楼安全距离不足,且周边餐饮众多,人口密集,马路狭窄,加油站的修建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道路安全。加油站卸油口位于君奕国际公馆出入口围墙边,距离围墙不到1米,且卸油口安装有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不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4.0.4条要求。

(四)公示流程不规范。

(五)该项目未征求周边居民意见,不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规定。社会稳定评估真实性存疑。

(六)加油站运营产生的油气挥发、噪音污染、长期影响居民的空气质量和周边安宁,尤其对老人、儿童的健康不利。

(七)周边交通不畅通。区域内常为拥堵路段,双向两车道的连德路新建能源站会加剧交通压力。古田四路与连德路、汉西三路与连德路转弯半径很小,大车转弯困难。

(八)公示总平面图,加油站西侧防护绿地向古田四路道路突出,比沿着古田四路的其他建筑外墙突出约12米,使得路边人行道仅有2~3米宽,阻碍了今后古田四路道路扩宽。

(九)不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4.0.3条,应论证此地作为加油站选址的唯一性。

(十)古田四路沿线居民小区聚集,缺乏绿地与公园。加油站修建后,附近居民缺乏路边人行道的活动场地。

(十一)加油站西侧的防护绿地外缘距离公交站2-3米。

(十二)油罐运输车是一种危险品运输车辆,卸油时时间长、风险大。油罐车作为甲、乙类液体总储量小于200立方米的储罐区,与普通人员和小区围墙间距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4.2.1条规定。

(十三)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附录B,“地铁的车辆出入口和经常性的人员出入口、隧道出入口”属于重要公共建筑。二级加油站埋地油罐、加油机、油罐通气管口、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5米。

二、对反馈意见的说明

(一)根据武汉市商务局2023年10月17日公告的《关于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加油站布点情况的公告》,于硚口区古田四路与汉西路交叉口附近布设一处二级加油站点。2024年12月25日武汉市商务局发函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明确点位位置为“古田四路与汉西三路交叉口附近,西至古田四路,北至连德路(常码大厦),南邻君奕家园,东近汉西三路。”该加油站选址确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布点规划。

(二)根据武汉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建荣村产业地C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控制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属于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下属小类)和防护绿地(G2)。该项目与上级规划相符,满足规划控制要求。

2011年12月29日,建荣村报送的《硚口区建荣村综合改造规划》取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复硚口区建荣村综合改造规划的函》(武土资规函〔2011〕1383号),明确该地块为建荣村产业地。

(三)我局作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二目、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我局对建设单位武汉建荣商贸有限公司报来的规划方案进行了审查,其中:加油站站房与南侧高层住宅最近点距离30.43米,满足规定要求的不小于14.4米(18*0.8=14.4米)。加油站罩棚距离南侧商业17.65米,满足规定要求的不小于13米。新建加油加气站、防护绿地项目(建荣村产业地C9地块)规划方案中的建(构)筑物间距满足要求。

为更好回应周边居民对加油站建设安全方面有关诉求,经我局建议,设计机构出具了《新建加油加气站、防护绿地项目(建荣村产业地C9地块)安全间距情况说明》。根据该说明,拟建加油站设置40立方米埋地汽油罐3座,20立方米埋地汽油罐1座,20立方米埋地柴油罐1座,规模为二级加油站,且拟建站内无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4.0.4条,二级加油站埋地汽油油罐应距离一类保护物不少于14米、二类保护物不少于11米、三类保护物不少于8.5米,无绝缘层架空电力线路1倍杆高且不小于6.5米,有绝缘层架空电力线路0.75倍杆高且不小于5米。埋地柴油油罐应距离一类、二类、三类保护物不少于6米。其中:1号埋地油罐(容积为20立方米),距离南侧一类保护物建筑物36.80米,距离南侧二类保护物建筑物19.29米,距离南侧三类保护物建筑物24.32米,距离西侧高压线(无绝缘层,杆高33.5米,余同)49.97米。2号埋地油罐(容积为20立方米),距离南侧一类保护物建筑物37.52米,距离南侧二类保护物建筑物21.12米,距离南侧三类保护物建筑物23.58米,距离西侧高压线46.79米。3号埋地油罐(容积为40立方米),距离南侧一类保护物建筑物38.55米,距离南侧二类保护物建筑物23.33米,距离南侧三类保护物建筑物23.17米,距离西侧高压线43.38米。4号埋地油罐(容积为40立方米),距离南侧一类保护物建筑物42.75米,距离南侧二类保护物建筑物27.99米,距离南侧三类保护物建筑物26.63米,距离西侧高压线34.09米。5号埋地油罐(容积为40立方米),距离南侧一类保护物建筑物39.84米,距离南侧二类保护物建筑物25.89米,距离南侧三类保护物建筑物23.46米,距离西侧高压线33.89米。综上,设计机构给出结论:站内油罐、加油机、通气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符合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于加油站内埋地油罐以及加油机、油罐通气管口、油气回收处理处理装置等工艺设备的方案审查结果以应急管理部门意见为准。

(四)根据《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对拟批准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日。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工作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24〕2号)有关要求,2025年6月30日,武汉市硚口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向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提交了《规划(建筑)方案批前公示工作联系单》,请信息中心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事宜,2025年7月2日,该项目规划方案同步在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武汉市硚口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以及项目现场开展规划方案批前公示。至7月12日公示结束,共收到网上意见12条。规划方案公示发布当日、公示结束当日的现场照片以及官方网站截图已记录归档。

(五)民意征集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要件,具体情况以项目所在街道意见为准。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城市建成区新建加油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具体以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

(七)根据建荣村产业用地空间规划论证中交通影响分析,连德路叠加后服务水平为A,新增交通量占通行能力比例小于限定比例,满足要求。连德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为市政道路,该道路与古田四路交叉口及与汉西三路交叉口不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

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第4.1.3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1.9条文解释,设计机构提交的交通分析图中,消防车行车动线最小转弯半径为12米,满足规范要求。

(八)根据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与规划“五线图”,沿古田四路控制宽度为10米的防护绿地。该项目防护绿地处于古田四路道路红线范围外,设计机构提交的规划总平面图满足规划控制要求。

(九)《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4.0.3条具体为:“城市建成区内的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根据规划论证机构提交的《主城区A060203管理单元局部用地建荣村产业用地控规优化论证及用地与空间规划论证》,加油站北侧连德路为城市支路,且关于交通影响分析的结论为:“项目高峰小时产生的小汽车总量为1490pcu/h,引发交通量对于周边道路影响符合规范要求,从疏解交通角度,规划方案基本可行,”满足规范要求。

(十)该项目内已沿古田四路控制有10米宽防护绿地。此外,在古田四路与南泥湾大道交叉口附近,以及君奕国际公馆小区外东南、连安路与汉西三路交叉口附近规划有较大面积的公园绿地。

新建加油站用地范围未侵占周边道路红线。

(十一)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附录B,车站、客运站等室内外公众聚会场所属于二类保护物。

(十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

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2年第189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4.2.1条已废止。

(十三)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附录B第B.0.1条,“重要公共建筑物应包括下列内容:8.地铁的车辆出入口和经常性的人员出入口、隧道出入口。”经设计机构确认,标准中的“经常性的人员出入口”为地铁的人员出入口。设计机构给出结论:“建荣村产业地C9地块加油站周边不存在地铁的经常性人员出入口,小区人行出入口与加油站埋地油罐及工艺设备不适用《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4.0.4条提及的35米安全间距要求。”

三、处理结果

本次听证会流程合法合规,充分表达了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对于武汉建荣商贸有限公司申报的新建加油加气站、防护绿地项目(建荣村产业地C9地块),我局依法依规对该项目的规划建设方案进行审查,该项目在用地性质、土地权属、建(构)筑物间退距、公示流程等方面满足要求。为保障后续应急管理部门、商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正常开展,我局将上报该项目有关情况至上级主管部门后,依法依规核发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特此公告。

武汉市硚口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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