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黄埔油库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黄埔油库项目用海续期申请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用海位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赤沙水道北侧海域。该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拟申请续期用海5年,使用海域面积不变,总面积为3.6742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1.6630公顷,港池、蓄水用海2.0112公顷。
二、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三、本项目涉及的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期限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编制主体: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五、论证报告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黄埔油库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六、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4日
七、意见接收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八、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412
联系人:刘晓杰
联系电话:020-31607024
邮箱:461129682@qq.com
附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黄埔油库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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