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受中国石油股份公司总裁蒋洁敏委托,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廖永远代表股份公司管理层分别与4个专业公司总经理签订“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其中,勘探与生产公司实现节能量312.81万吨标煤,炼油与销售公司实现节能量77.62万吨标煤,化工与销售公司实现节能量194.57万吨标煤,天然气与管道公司实现节能量15万吨标煤。
廖永远介绍,近年来,中国石油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秉承“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在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中迈出坚实的步伐。“十五”期间,中国石油累计实现节能409万吨标煤,节约新鲜水2.88亿立方米,价值共折合人民币38亿元。
据悉,中国石油已明确将节能节水纳入“十一五”计划,即到2010年,累计实现节能600万吨标煤以上、节水2.2亿立方米以上、节约用地2000公顷以上,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20%以上,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走在全国大企业前列。
廖永远强调,加强资源节约工作,是中国石油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为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各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责任、突出关键领域、抓好重点项目、强化节能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检查考核、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理念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机制节能,为中国石油实现持续有效快速发展作出贡献。他要求,各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按照中国石油股份公司管理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节能指标层层分解,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目标责任落实体系,并强化跟踪和监督,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把中国石油节能工作推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