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桐(柏)高速公路叶县至舞钢段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列入河南省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已经落实。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人”)受平顶山叶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1、本次沥青采购招标划分为 3 个标段,见下表:
标段号估算数量(吨)对应路段及桩号交货地点备注
YWLQ-1基质沥青:4717t,改性沥青6217tk0+046-k16+850(16.8KM)工地
拌和站本标段采购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因图纸评审、优化设计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规模变化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YWLQ-2基质沥青:4146t,改性沥青5903tk16+850-k33+100(16.3KM)工地
拌和站
YWLQ-3基质沥青:4134t,改性沥青5939tk33+100-k49+973(16.97KM)工地
拌和站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70号道路石油沥青,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沥青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5个月。即2010年5月至2010年9月30日。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4.1投标人若是国内或国际沥青生产企业,则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年道路沥青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3) 在国内自有固定的改性沥青加工生产厂,且日生产能力不少于500吨;
(4) 在河南省境内有固定的存贮设备及地点,储存能力不少于1万吨;
(5) 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时应满足);
(6) 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7) 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4.2投标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则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当年度的销售代理授权书,且该沥青生产企业应满足本次招标对沥青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
(3) 进口沥青供应商应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 在河南省境内有固定的存贮设备及地点,储存能力不少于1万吨;
(5) 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5、投标人应于2010年3月24日至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和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企业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或其它显示代理关系资料(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皆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汇处)新芒果大厦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申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0年4月22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天迎宾馆十二楼会议中心(电话0371-6583586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提交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程招标网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平顶山叶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春艳 李东亮
地 址:平顶山市公路局十里铺养护中心
电 话:0375-8075892 8075893
传 真:0375-8075893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楼
邮 编:450008
电 话:0371-86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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