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牌表示,Arrow收购案尚未获得FIRB批准,否认了此前宣布已经获批的报道,并称将为通过监管审批程序继续努力。
荷兰皇家壳牌公司(Royal Dutch Shell PLC)4月6日表示,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 Co.)对Arrow能源公司(Arrow Energy Ltd.)的34.4亿澳元联合收购案尚未获得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FIRB)的批准。
6日有媒体报道称,两家公司上周获得了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的批准。
一位壳牌发言人表示,“壳牌和中石油尚未从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收到任何有关上周提交申请的通知,我们将继续努力通过监管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