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ow能源(Arrow Energy Ltd.)30日表示,荷兰皇家壳牌公司Royal Dutch Shell Plc)及中国石油(PetroChina Co. Ltd.)合资企业对这家煤层气开发商发出的34.4亿澳元的收购要约已经获得澳大利亚海外投资监管机构的批准。
Arrow能源发表声明称,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简称FIRB)批准了此项交易,此前澳大利亚竞争监管机构已于4月初表示不会反对该项交易,这意味着这家合资企业现在可以开始寻求中国监管部门的批准。
Arrow能源表示,仍计划在7月中旬召开股东会议以考虑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