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到底谁说的是对的呢?
没有任何企业有能力支付没有限制的索赔,尽管这是一家去年赚了166亿美元、并在先前四年每年盈利均超过200亿美元的企业。同时,没有人能够估计英国石油公司本次泄漏事故造成的损失有多大。华尔街分析人士一直在试图做出估计,然而他们对受损油井每日漏油量的预测一直在不断提升。
有多少企业愿意面对无止境的民事索赔和甚至可能迎来的刑事指控以及美国政府每天的责难?这些就是考夫曼所列举的英国石油公司应该申请破产的依据。德克萨斯大学法律破产学专家杰伊-韦斯特布鲁克(Jay Westbrook)表示:“美国与大部分国家不同,即使企业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也可以申请破产。”
但韦斯特布鲁克表示英国石油公司不应为了避免为相关费用埋单而选择破产这个快速解决问题的办法。联邦法院已引入了“诚信原则”,如果有人滥用破产章程,破产申请可能会遭到拒绝。
如果英国石油公司的损失或者可能产生的损害赔偿超过了公司价值,抑或公司面临清偿危机,破产将会成为组织“合理、有序、公平的索赔过程”的一种方法。
或许联邦内政部长肯-萨拉萨尔(Ken Salazar)一直认为严厉地责罚英国石油公司是正确的决策,但他应该明白英国石油公司本身也拥有自己的武器。考夫曼提出假设,要是英国石油公司利用其自身大量财政法律资源和美国破产法,或者“使合法索赔变得极其困难并需耗费相当长时间”,情况会怎么样呢?
英国石油公司在美国已经成为了最臭名昭著的企业。据公职人员廉洁中心透露,在过去3年时间里,英国石油公司旗下的两家精炼厂占据了美国炼油业违规行为的97%。同时它还保留着职业安全及健康管理局(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最高的8700万美元的罚款记录。
在舆论法庭,英国石油公司的形象已经跌至低谷。在这种情况下,它为什么不从商业角度考虑,试试限制自身的赔偿责任呢?
如果英国石油公司计划申请破产,那么谁将来补偿那些生活和唯一的谋生手段均被泄漏事故毁掉的墨西哥湾的居民呢?为了避免再次扮演在援助华尔街而放弃普通民众时塑造的不利形象,奥巴马很可能会向国会申请拨款赔偿受害者。
然而,如果英国石油公司选择在英国申请破产,情况会怎么样呢?此举完全在其权力范围之内。毫无疑问,伦敦法庭一定会做出更有利于英国石油公司的裁定。并且在涉及到向普通民众赔偿时,他们也必将不会倾向于慷慨大方。
难怪国会希望排除这一选择。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约翰-科尼尔斯(John Conyers)已提出了一个阻止英国石油公司向英国申请破产保护的提案。
英国石油公司发言人乔恩-派克(Jon Pack)目前拒绝对此发表任何评论。没有人知道,英国石油公司是否同意以书面形式拖管200亿美元基金或签署费恩伯格的委托书。
英国石油公司拥有巨额资产和极高的盈利能力,考夫曼认为英国石油公司应该考虑申请破产的理论是正确的,事实上,即使继续存在和发展下去,英国石油公司未来的日子将会异常艰苦。
为什么这么说呢?能源业本身已是一个被高度管制的行业,至少每个人都这样说。在泄漏事故发生后,相关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
相信下次英国石油公司申请钻井许可证时,它将会发现监管机构的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尽管据韦斯特布鲁克介绍,一家企业不会因为破产而被拒发许可证,但我打赌监管机构能够找到英国石油公司足够的“令人震惊且充满敌意的”的违规行为阻止其扩展在美国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