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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日本石油两能源巨头携手应对“亚洲溢价”

日期:2007-04-13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国际石油网

2007
04/1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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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石油 日本石油 能源巨头 应对 亚洲溢价

    昨天,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简称:中石油)和日本石油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与日本三井物产分别签署合作协议。这些协议将有助于消除“亚洲溢价”,将帮助中、日两国获得稳定的能源供应。

  中石油携手日石油

  日本石油公司昨天也表示,公司与中石油合作签署理解备忘录。备忘录主要涉及以下内容:首先,双方共同进行海外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工作。

  2005年,中石油与印度公司也签订了类似的协议。国际石油公司之间通常进行类似合作,这种模式旨在分散风险,并降低取得区块的成本。

  其次,双方将交换石油精炼和石化产品技术,并扩大在石油产品方面的贸易。中国在重油冶炼领域技术领先,日本在塑料、合成橡胶等石化产业具备优势。

  最后,两家公司还将寻求并加强在可再生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日本的太阳能产业世界领先,如果将一些先进的技术引进到中国,不仅能得到技术出口的收入,也能间接减少中国对传统能源的需求。

  根据介绍,以上初步协议是在日本签署的。当天,我国总理温家宝正在日本进行访问。

  中海油结盟三井

  日本三井物产发言人昨天宣布,公司12日与中海油签署了一笔有关液化天然气(LNG)现货贸易的协议,协议将使两公司在出现需求突然上升时更容易获得现货液化天然气。

  上述交易规定了买卖双方的义务等基本条款,但有关价格及交易量等条款尚未确定。该发言人未透露具体情况。

  知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协议的作用有三个。第一,有助于亚洲国家获得更强的天然气议价能力。去年11月,中海油和韩国一家天然气公司也签署了类似的协议。至此,中、日、韩这三个天然气消费大国之间已经建立起了畅通的渠道。

  目前,亚洲是世界上天然气消费最大的市场。中东卖给亚洲的石油比卖给西方的石油要贵出1美元至2美元/桶,这一歧视性价格称作“亚洲溢价”。三个亚洲大国加强合作将有助于消除“亚洲溢价”,甚至可能得到一个优惠的价格。

  第二,有助于稳定各方供应。日本与中国的用能高峰时间不同。日本消耗LNG的高峰期是冬天,而中海油所在的广州消耗LNG的高峰期在夏天。在不同的季节,双方可以进行资源互换。

  第三,有助于储库有效利用。中国的LNG产业刚刚起步,储存LNG的球形罐尚且不足。如果租用日方设施,日本公司也将得到一笔额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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