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凌晨,国家发改委将国内汽柴油价格分别上调310和300元/吨。此次成品油“突然”调整价格,超出了业内普遍预期的看法——“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压力,成品油价格将会推迟到下月才作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既然决策部门能够在此敏感时期毅然做出调整决定,那么对于已经公认存在制度缺陷的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更应加快改革步伐,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理顺成品油价格。
事实上,现行成品油价格涨跌已经与市场节奏严重脱节,无法快速直观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自今年6月1日下调成品油价格以来,近5个月的时间,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时有波动。今年7月末,下调成品油价格的“22个工作日+4%”两个条件双双达到,专业机构也已经测算出价格调整窗口及调整幅度。然而,由于现有定价机制体系不透明、不公开,发改委不仅没有调整成品油价格,反而对外发表尚未达到调价条件的言论。这不仅让市场各主体对政策本身产生不满,同时令他们无法适时根据现有规则做出有利于经营的决策参考。
更有甚者,现有定价机制存在缺陷,或助长人为投机囤油,加剧市场供应紧张。最为典型的是,今年10月份以来,由于全国节能减排的全面推进,造成部分地区柴油需求量上升,供需关系略微失衡,部分油品贸易商在油价看涨的背景下囤油惜售,人为加剧了油荒的出现。
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并不会随市场变化而自行调整,因此,在预期油价上调的氛围下,自然没有人愿意向外出售成品油。而且,22个工作日的理论调价周期,给了囤货者充分的操作空间与时间,如果周期缩短,囤货的操作空间会减少很多。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10月25日也表示,发改委将对国内成品油定价制度进行一些细节上的调整,方向是更加灵活,做到更加透明、有效,抑制囤油现象。此前,据参与成品油定价方案修订的专家透露,“22天+4%”是本次调整的重点,周期很可能调整为“10天+3%”。
除了调整周期外,就目前来看,成品油价格机制需要改善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与调价挂钩的石油品种的确定以及各种附加在成品油里的税收改革等。
据了解,从2009年1月开始,消费者使用每升汽柴油,都将分别缴纳1元、0.8元的消费税。这种价内税的征收,会间接提高企业的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税费的缴纳额。市场各界不能不担忧:在当前CPI仍将有可能环比上升的背景下,此次成品油价格的上调是否会由工业生产领域向下游传导,从而引发消费品价格的上扬。有识之士指出,应当推动消费税由生产环节转移至销售环节征收的一系列成品油税收政策的改革。
尽管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面临着重重困难与限制,但是,如果不改革,问题会越积越多、积重难返,只有改革才有出路,改革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