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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松花江进入为期十年的“休养期”

日期:2007-05-11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孙帅

国际石油网

2007
05/1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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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松花江 禁污 环保

     法制晚报综合消息 国家环保总局昨日宣布,为防治松花江流域水体污染,从现在起,松花江全流域进入为期十年的“休养期”,争取恢复生态水质。

昨日出台的松花江休养生息整治规划提出了70条具体的治理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停止审批所有向松花
 
 
江水体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昨日表示,要加强对松花江流域的全面污染治理,给“疲惫”的松花江“减负”,让松花江在一段时间内得以“休养生息”。

根据规划,到2010年,松花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新闻延伸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松花江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导致哈尔滨大面积停水。

2006年8月21日,松花江支流牤牛河附近发生化工污染,造成的污染带长约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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