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日前对乌苏、奎屯、沙湾、石河子、玛纳斯、呼图壁等地的部分重点污染源企业及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建设项目存在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建设项目重视环评批复而轻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现象依然存在。
检查中,除新疆天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在停产治理外,其他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据了解,新疆天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于今年2月停产治理,目前正在安装部分环保设备以便提高黑液回用,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装维护。针对上述情况,总队要求这家企业在没有取得伊犁州环保局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开工。据了解,这次检查的重点污染源企业有奎屯新疆天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沙湾新疆银鹰工贸有限公司、石河子长运生化有限公司、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在建设项目抽查中,总队检查人员发现存在很多问题和环境污染隐患。在对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7号、8号井建设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7号井已于2006年10月正式投产,至今未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8号井于今年3月试生产,但沉淀池没有竣工,部分管道还没有建成,其他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能同时投入运行。在对呼图壁金源矿源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建设单位存在建设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乱弃问题。从其内部文件显示实际生产能力按120万吨/年建设,存在违法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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