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该局于2011年2季度至4季度对广州市十二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加油站经营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检,共抽检了483个加油站经营销售的1074批次样品,其中车用汽油578批次,柴油496批次,经检验合格的共1070批次,不合格的共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9.6%。分类看,车用汽油合格率为99.7%,柴油合格合格率为99.6%。
4批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广州市广清加油站有限公司销售的93号(IV)车用汽油(批号2011-4-24)、广州市广骏兴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0号(III)车用柴油(批号2011-4-26)、广州市增城圣大加油站0号(III)车用柴油(批号2011-7-27)和93号(IV)车用汽油(批号2011-6-30)。
车用汽油的不合格项目是硫含量和苯含量,车用柴油的不合格项目是硫含量和馏程。专家指出,长期使用硫含量较高的油品可能对发动机零部件造成较严重腐蚀,同时会严重污染大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