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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将完成能源法、石油储备条例等的制定工作

日期:2008-08-18    来源:中国网  作者:中国网

国际石油网

2008
08/1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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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能源局 能源法 油储备条例

    国家能源局今天下午在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挂牌成立以来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发布会上表示,新成立的能源局将完成能源法、石油储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对已有的国家能源规划进行评估和做适当的调整。

  张国宝称,能源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经济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也是当今国内外经济生活当中的热点和焦点。社会各界对能源的保障有很大的期待,国家能源局的成立正是顺应这种要求而组建的。

  张国宝表示,要积极的转变观念,要改进工作方法,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期待。要积极调整现有的能源规划,要顺应能源发展的需求和国际国内的能源形势的变化,对已有的国家能源规划进行评估和做适当的调整。

  张国宝指出,能源局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根据人大已经确定的目标,我们国家将制订能源法,现在正在制订当中,国家能源局成立以后将继续完成好这项工作。并且对原已有的国家《电力法》、《煤炭法》,要根据新的形势进行完善。还有新的条例,比如说石油储备条例,对我们国家来说是一个新事。还有原来已经有的,海上和陆上石油条例等等,这些法制法规有待进一步的制订和完善。

  张国宝称,为了保障我们国民经济能够健康、平稳、持续的发展,我们还将规划建设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能源项目。

  张国宝说,中国已经是世界上第二大的能源生产国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这必然加重中国在国际能源事务中的影响。所以我们还将积极地开展国际合作,这也是新的国家能源局的另一项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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