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6-249新疆油田分公司注水处理用净水剂 胺类
项目编号2016-0168172-XJYT-0013209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风城作业区使用305吨净水剂产品 使用功能�?风城作业区使用SAGD循环液处理用耐温净水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技术标准:序号 特性 特性值 1 外观 均匀液体 2 密度(20℃),g/cm3 ≥1.1 3 pH值(5%水溶液) 2~6 4 吸光度降低率(70℃,20mg/L),% ≥87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卖方质量负责期限应当在该产品的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期为 1 年,若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免费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服务:见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履行了招标采购相关审批手续,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登记的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且营业执照涵盖招标物资品种的制造商。 *2、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新疆油田公司颁发的有效准入资格《产品质量认可证》,且资质有效; 3、疆内具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点。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1-29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2-05 18: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提前联系),上午10 时至13 时,下午16 时至18 时,在新疆油田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综合楼404室(新疆克拉玛依市昆仑路41号)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3)、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2-19 10: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油田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综合楼招标厅(新疆克拉玛依市昆仑路41号)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银行电汇 形式,不接受其他账户电汇或现金支付。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6-12-19 10:00:00.0开标地点:新疆油田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综合楼招标厅
地址:克拉玛依市昆仑路41号邮编:834000
联系人:雷 杰、杨晓琥
电话:0990-6846028 、6847478传真:0990-6846028
电子邮件:wgzx-lj@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友谊路支行
账户名:新疆石油管理局资金中心器材结算分理处账号:701800420111000000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