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天价茅台酒事件,中石化集团党组决定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4月25日,中石化集团召开媒体发布会,中石化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联合调查组组长耿礼民通报了调查情况。
4月11日,网络爆出的关于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高档酒的帖子,并贴出了四张购买“天价酒”的发票,由此引发了网民的热议。次日,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该网帖内容属实,但隐瞒购酒用途的事情真相。
中国石化党组随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在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判定,广东石油分公司原总经理鲁广余于去年 9月,私自贷款158.9万元购买480瓶白酒和696瓶红酒。随后通过做账将这批酒转入广州石油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通过虚假销售、骗贷款发票等方式中饱私囊。
耿礼民称,鲁广余购买高档酒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点:一是严重违反了“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擅自购买高档酒;二是运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逃避监管;三是通过虚假手段,应付上级检查,欺骗组织。上述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后,于4月23日由鲁广余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