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正式启动。在这一年中,国内油价随着国际油价的变动进行了9次调整,其中5升4降,显示出国内油价与国际接轨的价格管理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而在2009年5月,国家正式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提出“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个基本规则的确立,将以往那种单向赌涨的决策惯性彻底打破了。自此,油价基本上做到了每月一调,使调价预期及时释放,难以长时间积累与沉淀一种固定方向的调价预期。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王震认为,改革的基础和方向是市场化,是与国际接轨。应该说2009年,在国际油价大幅回升和波动的情况下,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已经做到了严格执行,新机制的透明性与有效执行,促使成品油价格向市场化迈出了坚实步伐。
随着国际油价不断走高,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接轨的机制将继续保持。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80美元时,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内油价调整将以扣减炼油利润的办法来缩减调价幅度。与80美元以下时国内油价“满幅调整,不打折扣”的计价办法相比,此时的国内油价调整采用了“扣减利润,以丰补歉”的办法,相对减少了国际高油价对国内油价的传导。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三种情况下:国际原油低于80美元、80-130美元之间、高于130美元——国内油价计算原则。业内人士认为,从这一规则可以进一步看到,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将“有条件”“可控制”地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