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09年国省道大中修及改建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鲁交规划〔2009〕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滨州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拨款和地方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全长17.641公里,起点至潍高路7.148公里改线新建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3.5m,路面宽20m,路面结构为:(4+6)cm沥青混凝土+(18+16)cm二灰稳定碎石+2×16cm二灰稳定土;与潍高路重合段1.4Km保留现状;潍高路至终点9.093Km拓宽改建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6.5m,路面宽15m,路面结构为:(3+5)cm沥青混凝土+(18+16)cm二灰稳定碎石+2×16cm二灰稳定土。
全线设大桥2座,中桥1座大中桥,交通安全附属设施等同步完成。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分4个合同段,监理服务分1个合同段,具体如下:
合同段 工程范围 工程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
施工 一 博兴至潍高路段 7.148 路面工程、全线交通安全设施。 2010.9.1-2011.9.30.
二 潍高路至淄博界段 9.093 路面工程。 2010.6.1-2010.9.30
三 小清河大桥 22 -35 米 箱梁桥 , 轻型墩台、灌注桩基础 2010.6.1-2011.6.30
四 支脉河大桥、预备河中桥 5 -20 米 、3 -20 米 空心板桥 , 轻型墩台、灌注桩基础
监理 一 驻地监理处 全线 与本合同段有关的全部驻地监理服务工作 40 个月(含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和资质要求
3.1 资质要求:
施工: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第一、二合同段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或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一合同段投标人且应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第三、四合同段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业绩要求: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路面工程每个项目均在10公里及以上)。
监理: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业绩要求: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业绩。
3.2每个施工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合同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合同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12日至2010 年4月16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滨州市公路管理局501房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滨州市公路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滨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 滨州市黄河五路361号
邮 编: 256603
联 系 人: 赵华文、吴辉本
电 话: 0543-3183130
传 真: 0543-3183130
电子邮箱: bzglg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