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集团
项目名称 常熟市沿江经济开发区兴港路道路改建工程(路面)(重新发布)
招标代理单位 苏州市路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常熟市沿江经济开发区
专业 路面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10 单位 km
投资总额 3500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常熟市沿江经济开发区兴港路道路改建工程,兴港路原有道路为水泥砼路面,砼板块总体较好,本次改建为白改黑,加铺沥青砼路面,原老路路基和路面基层处理已基本完成,本次改建总长10.185km,道路设计红线宽度为36m,正常段断面形式为:中间15m机动车道+2*4.5m绿化带+2*3.5m非机动车道+2*2.5m人行道,其中起点处(k0+156.57)到斜涵洞(k1+380)断面形式为:中间17m机动车道+2*2m绿化带+2*3m非机动车道+2*2m绿化带+2*2.5m人行道,斜涵洞(k1+380)到宏洋仓储西入口(k1+480)红线宽度为32m,断面形式为:中间17m机动车道+2*2m绿化带+2*3m非机动车道+2*2.5m人行道。机动车道加铺结构为:4cmSMA-13+6cm中粒式改性沥青砼(sup-19)+8cm粗粒式沥青砼(ATB-25)+下封层(SBS改性乳化沥青),非机动车道加铺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F)+5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透层沥青,人行道不需加铺。绿化带开口处加铺结构同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下面层厚度视老路标高在不小于8cm的前提下适当调平。
本项目路面施工共分一个合同段,即LM-1合同段,工程内容包括合同范围内路面面层工程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计划开工时间 2010-5-8 计划竣工时间 2010-8-10
联系人 沈冬生、孙洁 联系电话 0512-52308890
传真 0512-52308890
报名开始时间 2010-4-9 报名截止时间 2010-4-15
上午工作时间 08:3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 至 16:30
节假日 休息
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具体详见其他说明。
企业资质、资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3)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承担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质量业绩信誉 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因设计有重大变更,上面层结构采用SMA-13沥青砼,业主要求投标人具有SMA沥青砼施工业绩),且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 B 级或 B 级以上级别;
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1)本项目设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它说明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申请人”),则应在“中国招投标网”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并仔细阅读。
(3)投标申请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5)拟报名单位如果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工、王工,联系电话:025-52853032。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16:30时,逾期不予受理。
(7)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招标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若报名或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不足8(含8家)家,则招标人征求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向申请本项目的全部报名人发送投标邀请书,实行资格后审;若报名或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超过8家,则实行资格预审,选定8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具体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申请均无效,资格预审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